“信访举报审结呈批表要素未填写完整,扣1分。”“举报件中提到的问题还没有核查到位,扣2分。”……日前,龙泉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纪检监察室、分管常委(委员)、分管副书记(副主任)组成的“质监员”队伍正在对安仁镇纪委提交的反映龚某某参与村集体征迁补偿款分配问题的检举控告件办理情况开展量化评分。
在评分现场,“质监员”一边翻阅卷宗,一边对照《办信质量评查标准细则》,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手续、处理意见等关键要素,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纠错”扣分、亮分考评。
为提升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信质量的“规范化”“精准化”,今年以来,龙泉市纪委市监委实施“提高检举控告件基准质量工程”,通过完善办信质量评查标准,成立“质监员”队伍,定期对基层提交的检举控告件进行联审,强化对基层办信质检,分析研判找出“问题”检举控告件,靶向出击倒逼履职尽责,提升群众满意度。
据悉,办信质量评查标准分为卷内文档目录、信访举报审结呈批表、办理环节、核查报告等6个项目和要素是否填写完整,对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处置、是否处置到位,材料是否齐备等12个小项及对应的评分标准,对办理程序、调查处理、答复反馈、后续处置进行全流程监管和量化评查。检举控告件质量评查工作则按照自查打分,评查评分、问题反馈、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开展。
“检举控告办理直接面对的是群众,但是目前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信能力与专业化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办信过程一旦出现调查取证程序不规范、实名举报告知反馈不及时、处置结果不到位等,容易造成群众重复访、越级访。”龙泉市纪委市监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
为切实提升基层办信的质量和效率,除细化办信质量评查标准外,信访室还牵头“质监员”队伍对检举控告件开展联审,进行一件一评、量化打分。同时,将评分结果和整改清单及时反馈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限时整改到位,对评分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截至目前,信访室牵头开展联审12余件次,发现问题15余条,反馈整改意见15余条,退回重新核查2件,有效减少了重复访、越级访的发生。
“6个环节12小项的评查指标清晰明了,一件一评量化打分反馈表一目了然。有了参照物,我们基层办信、整改的方向就更明确了。”龙南乡纪委书记表示。
自开展“提高检举控告件基准质量工程”以来,今年1-4月份龙泉市涉纪信访重复举报同比下降29.4%,上级转办件同比下降75%。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