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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精准监督 护航乡村振兴

2021-07-05 06:4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年来,丽水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突出政治监督、强化履职尽责,精准监督检查,在督促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助推高质量发展、保障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目前创业园项目进展到哪一步了?是否有专人跟进及时了解项目进度?”为确保“景宁600”小微创业园项目有序推进,丽水市景宁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对项目建设进行嵌入式监督,不断压紧压实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的主体责任,为助农项目的落地保驾护航。而在庆元县隆宫乡黄坑村,为护航村里鼓励低收入农户自愿以产业帮扶资金入股合作社进行肉牛养殖项目落地,带动群众增收,村联络站积极发挥前哨作用,建立日常监督动态清单、建立信息互通机制,通过多手段精准监督,截止目前促成首批牛上市,为25户村民增共计六万余元。

  在监督检查开展中,松阳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综合监督单位扶贫领域各项工作。根据项目涉及面和资金量,将该县农业农村局2017-2019年度精准产业扶贫示范项目中符合标准的列入“清风行动”专项监督内容。结合项目考核指标,把监督突破口瞄准申报单位提供低收入农户名单,重点核查相关农户是否符合标准、提供信息是否真实、劳务工资发放是否到位等内容。经核查,发现并上报问题线索1条,清退3个家庭农场虚报套取扶贫项目补助资金90万元,并对核查到的5个问题,下发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而在龙泉,市纪委同样坚决把防止返贫、稳定脱贫放在监督的重要位置,重点围绕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不断压实监督单位主体责任,确保脱贫成果巩固提升。例如龙泉市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通过调研座谈、下沉一线等全流程监督,督促农业农村局等部门结合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规划,有效巩固村集体经济自主“造血”功能,以“小微园”增收,促进集体经济和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并要求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发挥乡镇“强村公司”统筹资源、统一管理的平台优势,用活联建村闲置资金、用优结对帮扶资金、用足集体经济专项资金、用好“富村贷”金融优惠政策,有力保障资金较短缺村参与小微园联建项目。目前,龙泉市已累计实施“消薄”小微园项目6个,总投资4180万元,覆盖行政村46个。在帮助村级集体年增收290万元的同时,还新增农民就业岗位400余个,直接带动农民年增收1800余万元。2021年,还将计划投资近1700万元,新建“消薄”小微园项目2个,不断发挥“小微园”模式的强村富民作用,严防返贫。

  “我们通过监督职能部门,紧抓一体化运营,不断深化山海协作、村企结对、结对帮扶等合作机制,打造内外联动、资源互补、合作共赢的增收共同体,确保村集体消薄不返薄,农民脱贫不返贫。”龙泉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欣诺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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