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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做深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

2021-08-06 06:3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韩某挪用资金案反映出村社财务管理不规范、村级干部监督不到位等问题,你们街道下一步如何加强村社换届后村干部的监督管理问题?”近日,温州市洞头区纪委区监委针对一起原社区党支部书记留置案件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评议报告会上向联系街道“一把手”提出质询。

  一人“发病”,全体“预防”,这是洞头区纪委区监委做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举措之一。此外,区纪委区监委还注重在精准上做文章,在实效上下功夫,综合运用案后总结、警示教育、延伸监督触角、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抓手,强化以案促改、推进标本兼治,努力实现“查处一案、规范一方、警示一批、治理一域”的效果。

  案后“复盘”为干部赋能蓄力

  “这种‘复盘’教学式的经验分享很有借鉴意义,让我可以对照反思自己工作中的不足,进而及时学习调整加快提升实战能力。”第一纪检监察室唐昭君在参加完案件剖析会后表示自己收获了“一堆干货”。

  近年来,区纪委区监委通过召开阶段性案件剖析会、审查调查工作座谈会,以分享经验、畅谈感想的方式对留置案件进行全方位“复盘”,把办理留置案件中积累的经验迅速提炼转化成可供借鉴复制的成熟办法。同时,对审查调查措施执行、监察文书使用、与公检法部门之间的协助配合等方面工作进行回头看,深入查摆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提高,让“从实战中来,到实战中去”成为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的常态。

  此外,区纪委监委建立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协作机制,统筹全区纪检监察力量,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构建整体联动、高效配合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格局。深化实施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工程,举办“岗位大练兵”“案件沙龙”“青廉讲堂”等培训套餐,并实行“1+1+X”师徒制,开展一对一现场教学,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依纪监督、依法监察、纪法衔接能力。

  以案示警筑牢思想防线

  “真是触目惊心,给我们上了一堂鲜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北岙街道九厅社区书记陈丽萍在参加完旁听庭审活动后感慨道。“韩某痴迷网络赌博,造成今日恶果,我们要从案件中深刻汲取教训,常怀敬畏之心,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是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头戏,警示教育不能“大水漫灌”,更不能“一个方子抓药”。为此,区纪委区监委在警示教育上注重分级分类,运用身边的活教材对同级同类干部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在对象把握上既突出主要领导干部、班子成员,又要关注一般干部、基层干部,既突出重要岗位,又关注一般岗位,既突出关键领域,又关注一般行业,通过匹配地域相近、层级接近、行业相同、岗位类似等要素,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让教育更加入脑入心。

  除了做好分级分类,区纪委区监委注重打好警示教育“组合拳”。综合运用召开警示教育会、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专题党课以及编印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巡回展、云上廉考等多种形式的同时,还把警示教育课堂办在庭审现场、看守所、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场所,让教育对象感同身受,增强警示教育影响力、渗透力和震慑力。

  以案促改规范小微权力运行

  “村里的权力虽小,可一旦滥用,就会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韩某挪用资金案反映出村集体联建房建设资产监管不到位问题,我们要引以为戒,立即整改!”今年以来,区纪委区监委紧盯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村级权力运行问题,加快探索契合海岛实际的村级小微权力监管路径,着力打造清廉村居建设“海岛样板”。

  为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区纪委区监委以“案”为基础、以“改”为目标、以“促”为关键,聚焦基层监督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探索建立集“政治生态评估预警”“海霞说事智慧监督”“阳光村务一掌通”“农村集体三资前置全托”四大功能为一体的“清廉海霞智慧监管平台”,以“互联网+权力监督”的信息化监督模式,实现对村级小微权力精准监管和全程电子化留痕,为规范化建设插上“云翅膀”。如阳光村务一掌通平台上线以来,村级事务管理实现流程“指尖审批”、群众“指尖监督”、纪委“指尖监管”的闭环机制,所有环节信息留痕在平台上,可倒查、可追溯,减少村级组织和村干部权力运行的随意性,构建起群众知晓度、参与度和信任度更高的基层监督工作机制,扎紧了村集体“钱袋子”。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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