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06:35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随着汽笛鸣响,象山县石浦港鞭炮阵阵。8月1日12时起,一艘艘渔船彩旗飘飘,在渔政领航船的带领下,浩浩荡荡列队穿过铜瓦门大桥,缓缓驶向大海,开始新一轮生产作业。
“马上就要开捕出海了,现在把网具整理好,船员都配好,消防安全设备备齐,希望第一网产量高一点。”从8月1日12时起,浙江省拖虾类、笼壶类、围(敷)网类、刺网类等作业渔船将结束伏季休渔,解禁出海开捕。渔船出港在即,象山县纪委县监委紧盯水利和渔业部门、属地镇乡(街道)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督促各责任主体抓实抓牢渔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为渔船顺利开捕打下坚实基础。
该县纪委县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镇乡(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分工合作,积极行动。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深入县水利和渔业局等部门,通过查阅台账资料、走访座谈等形式,查看渔业安全生产检查、执法力量统筹、渔民安全培训等方面工作是否到位,提出工作建议10余条。石浦镇纪委监察办通过“智慧渔港”APP等平台,查看渔办对渔业公司日常监管和渔业执法中队履职情况,督促加强渔船动态管理、进出港报告、定人联船等工作。高塘岛乡纪委监察办赴林港、金高椅、杏八码头进行登船检查,对渔船年检、证书年审、渔船编组优化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
在县纪委县监委的监督推动下,该县水利和渔业部门等着力统筹执法力量,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以渔船安全执法“铁拳”行动为抓手,对渔船适航适任、编组生产落实、消防设施设备有效配备和AIS、北斗、迪泰等海上通导设施安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渔船,一律依法责令停航,严防“带病”出海,还对加大对辖区船舶建造厂(点)、港(岙)口、滩涂、内河等重点区域巡查力度,强化源头管控,以“零容忍”态度严打涉渔“三无”船舶,做到“检查一艘、合格一艘、开捕一艘”。截至目前,首批“解禁”开捕渔船共1173艘。
“下步,我们将持续关注渔业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对其中存在的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以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还将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