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2 07:3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天的大会太暖心了,不仅让原来的阴霾一扫而空,内心也倍感鼓舞,今后干事的胆气更足了!”8月5日,在新昌县沙溪镇的干部澄清大会上,副镇长施斌雷拿着县纪委县监委下发的《澄清通告书》如释重负。
当天,跟施斌雷同时得到澄清正名的还有6名党员干部,而事情均源自同一件检举控告件。此前,县纪委县监委收到沙溪镇村民唐某某检举控告,反映县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及村干部采取非法手段征收集体永久基本农田,破坏土地资源等问题,组建调查小组深入核查,最后证实反映问题失实,并将唐某某涉嫌犯罪线索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这是新昌县纪委县监委扎实推进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的生动实践。
2020年以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已澄清28人次党员干部,向公安机关移送诬告陷害相关问题线索16条,目前已刑事和治安处理8人,向全社会积极释放严惩诬告陷害行为、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
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近年来,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建立健全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工作机制,牵头成立全县规范检举控告行为、维护优良政治生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县委出台《贯彻“四责协同”要求推动基层矛盾化解的实施办法》,会同县委组织部、公检法司联合出台《新昌县处置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还将澄清正名工作纳入季度通报和年度考核。
紧盯过程规范,县纪委县监委编写了《新昌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处置规范操作指南》,规范接访、受理、办理、调查报告撰写和反馈等工作流程,并专门编写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线索移送章节,绘制澄清正名和诬告陷害线索移送流程图,围绕“认定、审批、实施”三个步骤,细化各部门职责,将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的11个环节直观呈现。此外,还制定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审批表等6张文书模板,推动部门相互协作配合、上下一体规范执行。
“在受理您的信访件之前,请先了解一下您的权利义务……”日前,在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纪检监察接待室,前来实名检举控告的王某某现场签署了《检举控告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紧盯源头治理,县纪委县监委创新推出实名检举控告权利义务告知前置制度。在接收每一件实名检举控告前,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都会要求举报人签署权利义务告知书,以书面形式让检举控告人更直观地了解其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引导其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反映问题,从源头减少和预防诬告陷害行为,规范了检举控告秩序。
扶正才能驱邪,激浊才能扬清。新昌县纪委县监委坚持全面部署,防治并举,不断推动澄清正名和打击诬告陷害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争创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绍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