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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监督推动政企交往双向规范

2021-09-18 07:0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在舟山市定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的指导推动下,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出台了《生态环境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机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十条规定》,为生态环境工作人员跟第三方环评机构打交道“定规矩,划红线”。 

  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能具体过程中,部分领域需要第三方企业参与实施,如何厘清职能部门、服务对象、第三方企业三者之间的关系,规避廉政风险?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坚持监督前置、教育先行,为各方打好“预防针”,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环境。

  据悉,《生态环境工作人员与第三方机构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十条规定》对公职人员与第三方机构双方均亮明了红线,如针对公职人员,规定中明确: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家属(指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得在其管辖行政区域内创办、经营、投资、持股第三方机构;生态环境系统工作人员不得为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指定或推荐第三方机构,不得有偿参与由第三方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组织的生态环境方面的各类评审,收取相关费用等等;针对第三方机构,明确每年3月底前,第三方机构须签署完成廉政承诺书、服务质量承诺书、公平竞争承诺书,并在相关信息平台上公开等等。“今年以来,聚焦环保第三方服务机构规范运行,我们推动市生态环保局定海分局开展‘清廉生态环保,亲情服务发展’行动,围绕生态红线、廉政底线明确‘十条规定’,为公职人员与第三方机构日常交往立起标线。”定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组长严建裕表示。

  “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各类规范性文件开展环保服务……”近日,在市生态环保局定海分局亲清政商关系廉政恳谈会上,人欣检测、瑞阳环保等在定海从事环评业务的一批第三方企业与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签订了廉政承诺书,承诺在开展服务企业时做到廉洁从业、优质服务、公平竞争;驻区委办纪检监察组就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向生态环保局、重点企业、第三方机构进行廉政谈话。

  在派驻监督责任和驻在部门主体责任的联动下,市生态环保局定海分局在“十条规定”基础上,推出“第三方机构廉政承诺廉政谈话”“星期三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日”“亲清直通车,政企恳谈会”等8项机制,构筑了环保领域的亲清之风。

  今年以来,定海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将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纳入政治监督范畴,聚焦政企交往双向规范,健全完善“明察暗访、交办督办、监督问责、走访调研”等工作机制,在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上主动作为,严肃查处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如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推动区民政局网上公开征集全区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国内优质养老企业供应商,并选优建立供应商库,确保公平公正引进优质养老企业;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在定海工业园区、海洋科技产业园等建立廉政亲商工作室、聘请廉政亲商信息员、举办廉政亲商交流会,不断规范政企交往亲清行为。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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