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06 07:3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纪委花这么多精力来查我们村信访件,一次次反馈,我们很是感动......”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某村村民在收到信访举报答复后激动地说。
时针回拨到2021年1月,咸祥镇某村村民分别向市、区、镇三级纪检监察组织举报,反映本村的村党支部书记将本人承租的集体土地租给他人用作砂石堆场,存在以权谋私的行为,且影响生态环境。咸祥镇纪委在调查核实后,将初步调查情况提交到了区纪委。
鉴于该信访件属于“三多”信访举报件,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鄞州区纪委监委将此作为典型件,搬上“共学共办共评”现场演练会。大家经过对举报材料、调查报告、证据材料的全面查看,对调查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对“转租他人用作砂石堆场问题”等具体细节进行再次核实。镇纪委对相关干部进行谈话提醒,提醒并督促新当选党支部书记要严格遵守纪律要求,妥善处置该块土地出租后续问题。同时,区纪委监委联同相关镇纪委、监察办向该村发送监察建议书,要求加强对村级土地管理和资产出租合同管理。收到答复后,村民们悬着的心才放下。
今年以来,鄞州区纪委监委针对多年、多层、多头的“三多”信访举报件,主动适应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新形势新要求,创新理念思路,开拓方式方法,运用“共学共办共评”模式,面对面向办案人员提出问题和建议,做好指导,切实提高涉纪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推动全区涉纪信访工作取得新成效。
“目前反映人主要对哪个问题调查结论不满意?你们的证据支持是否充分?反馈材料中对群众举报的这个问题,虽然调查清楚了,但是表述的过于简单,这样反馈时可能会造成举报人认为我们调查的不够深入……”每个被拿上“共学共办共评”现场演练会的“三多”信访举报案件,都要通过“基础承办+共同研办+模拟办理”的形式进行案件共办,与会人员围绕受理、办理、处置、反馈四个环节,对信访件进行再次梳理,分析可能导致多次访的原因,提出合理建议,避免出现“信访件在办、举报人再访”的情况。
鄞州区始终将信访举报件的办理质效作为检验工作是否到位的标准,所以“共评”环节必不可少。区纪委监委业务科室定期召开集中评议会,对案件调查方式、证据链构成、办理程序等进行评估,总结办理中的共性问题和好思路、好做法,以便在下一次的“共学共办共评”现场演练会上进行传达和分享。截至8月底,区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203件次,同比下降3.33%,涉纪重复举报38件次,同比下降51.90%,重复检控率为25.85%,同比下降30.58%。
据悉,学习信访业务是每次现场演练会的固定流程,该区先后组织学习《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解读、信访工作平台应用操作、心理疏导技能、信访工作心得分享等,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共学共办共评机制实行以来,重复访、群众不满意处理结果等情况明显好转。”鄞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据统计,今年1-8月,鄞州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结“三多”信访举报件32件,移送司法3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其他处理15人,挽回经济损失36万元。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