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02 06:3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庆元县纪委县监委聚焦主责主业,把“一把手”权力运行作为监督重点,通过实施清单化任务分解、智治化“云眼监督”、“两个责任”一体落实,推动“一把手”监督工作走深走实。
清单化管理,让监督有抓手
“这份工作清单条目清晰、内容简练、一目了然,为我们如何精准落实监督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提供了抓手,理清了思路,有利于提高派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操作性。”手拿《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的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组长吴思进说。
为着力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力度,牢牢抓住监督工作“牛鼻子”,推动纪检监察组织更好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10月份,庆元县纪委县监委关口前移,结合工作实际,实行“一把手”监督“清单化”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清单》,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科室,实现任务明、责任清、措施实,促进解决如何监督“一把手”的问题。
“在‘一把手’监督问题上,我们注重统筹‘四项监督’力量,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提升监督质效。”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清单》涵盖落实监督谈话制度、开展专项监督工作、加强线索处置工作、做好政治生态评估、跟踪督办问题整改等5方面25项工作措施,借助“委机关科室+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巡察机构”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的联动机制,有效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
一体化推进,让监督聚合力
为推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体落实,庆元县纪委县监委围绕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深化作风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等有关内容,每季度向县党政领导干部发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任务清单》,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向授权监督单位下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季度任务提醒函》,以条目式、清单化的方式,督促各单位“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2021年以来,共向各单位“一把手”及班子成员发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120余份,进一步压实了各级党组(党委)主体责任。
换届后村干部权力更加集中,廉政风险进一步加大,荷地镇是庆元县村(社区)组织换届试点单位,该镇纪委、监察办把强化村级“一把手”刚性约束作为监督重点。目前,全镇聘任监察工作联络站工作人员39人,监察信息员42人,把监督“探头”延伸到群众身边。村级监察队伍对村居行使公权力的干部开展监督,收集群众建议和廉情信息27条,将监督“前哨”牢牢扎在一线。同时,明确村“两委”及其成员的职责权力,配套出台村干部权力清单53项,负面清单30条,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59幅,厘清分解职权,落实责任主体,确保主职干部的权力在党员和干部群众监督之下运行。
智治化监督,让监督显成效
“2021年庆元县农村公路蔡段桥改建工程,招标控制价为394.92万元,施工企业资质要求为公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请大家就该项目依次发表意见。”近日,庆元县屏都街道班子会议正在会议室里召开,与会人员逐一发表意见,现场气氛显得有些严肃。与以往“关起门来开班子会”的情况不同的是,这次的班子会议是在庆元县纪委县监委“云眼监督”下进行的,通过“云眼监督”视频系统,远在数十公里外的县纪委县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干部旁听会议全过程。
“三重一大”事项是权力行使的关键环节,庆元县纪委县监委充分发挥数字化平台作用,开展“云眼监督”系统建设,定期组织有关纪检监察室对联系的乡镇街道就“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及履职情况进行线上抽查,发现问题当场进行纠正,打破了原有现场监督的距离限制。同时,结合实际,采取建议书、工作例会、提醒谈话等方式,对被监督单位有关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等重要会议发出建议、提出要求,重申有关会议纪律规定,督促“一把手”规范使用权力。截至目前,庆元县纪委县监委通过“云眼监督”组织开展有关“一把手”权力运行事项监督检查10余次。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升监督智治水平,让‘一把手’感受到用权受监督,用权不任性。”庆元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丽水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