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9 07: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易某作为公职人员因欠款被起诉,为何在法院民事判决生效履行期间还能足额领取工资及奖金呢?这里面肯定有问题。”日前,苍南县公安机关将灵溪镇城镇综合管理中心原工作人员易某因涉嫌拒执罪的问题线索移送至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立即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给由县纪委监委业务骨干组成的调查组,调查组随即便对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核实。
为详细了解工资及奖金的发放情况,调查组首先来到易某所在单位并调取其工资明细。其中,2016年易某奖金收入75286元人民币,发放至其名下尾号7558的建行卡;2019年1—8月份工资收入31451.84元发放至其名下尾号7075的农商银行;2019年9—12月份工资14593.12元发放其名下尾号为3740的农商银行卡……
“银行卡变来变去不麻烦吗?”“对于易某是‘老赖’的情况,单位到底知不知情?”带着这样的疑惑,调查人员找到易某所在单位财务人员进行谈话了解。
“我们确实不知道易某是被执行人,至今也未收到法院的相关通知。”据财务人员介绍,易某就是每隔一段时间以“遗失银行卡”等理由,向她提出要求变换个人工资卡,从2016年开始前后共换了6张个人银行卡。
“易某作为公职人员,为什么法院执行不到位?”带着另一个疑问,调查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往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展开调查。
调查组调取了易某的被执行情况后发现,2016年以来,易某涉及被执行的民事判决十几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经办工作人员共有7个。由于法院执行系统点击冻结或者查封有一定的期限,到期后会自动失效,但是经办人员在到期后也未进行续冻。同时,每个经办人员在办理各自的执行案件中,没有做好相应的衔接,也未能掌握易某是公职人员的信息,这也导致了“冻结失效”的漏洞。易某正是利用了该漏洞,从而不断变换个人名下银行卡来逃避执行。
最终,县纪委监委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7名经办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同时也向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发放了监察建议书。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县人民法院积极整改,深入开展涉公职人员执行案件集中清理专项活动,成立执行实施小组,对尚未办结的所有以党政机关、公职人员为被执行人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排查,摸清案件底数,并建立专门台账,逐一销号管理,同时加强与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部门密切协作,分别从纪律处分、追究刑责、信息互通等方面发力,形成对涉公职人员拒执行为联动追责的合力。
此外,为举一反三,县纪委监委还督促全县各单位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收集全县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涉执行案件情况。截至目前,该县共收集全县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涉执行案件情况自查表2万余份。
“下一步,我们将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对拒不申报、虚假申报或者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公职人员,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苍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