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 07:08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村干部合伙虚套了村里的公厕工程款,你们去查查!”不久前,开化县纪委监委收到一封关于林山乡塘源口村村干部虚构公厕改造项目套取工程款的信访举报件。因问题具体、指向明确,该县纪委监委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核实。
经初步了解,塘源口村集体确实于2018年实施了本村公厕改造工程。会议记录显示,该工程由村集体组织实施,但工程合同却与本村村民夏某签订,工程款1.52万元也由夏某领取。
难道该工程是由夏某实际实施的吗?随后调查组开展走访,向村民了解情况。
“公厕是村集体实施的,开村民代表大会的时候公开过。”
“夏某字都不认识,年纪也蛮大了。”
……
在走访中,村民纷纷表示,夏某是村里有名的老实人,因为不识字,一直以打零工为生,独立承包工程的可能性不大。
调查组带着疑问随即找到夏某谈话。
“村里的公厕工程你有参与吗?”
“有的,我在那里打零工。”夏某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这个工程合同上是不是你的签名,具体是什么情况?”调查组继续追问。
“这个是我签的。我们村报账员张某土跟我说,村里有一笔工程款需要从我的银行账户上过一下,钱到了以后他就跟我一起取出现金拿走了。”随后,夏某掏出了一张收条,显示村报账员张某土从夏某处领取1.52万元。“他还答应会给我多计半天的务工工资。”
公厕改造工程明明是由村集体实施的,为何报账员要转给非实际施工人员后又重新“回收”呢?顺着新的线索,调查组找到该村报账员张某土。
面对调查人员的证据,张某土从一开始的支支吾吾,终于承认了事实。原来,2019年初,塘源口村存在部分伙食费、务工工资等开支无法通过村集体账户支付的情况,时任村党支部书记张某荣和报账员张某土商量后,决定通过虚增工程量和虚假承包的形式,从村集体自主实施的公厕改造项目中套取工程款。除公厕改造工程外,张某土还以上述同样的方式从某驳坑工程中套取资金30余万元。上述套取资金除支付20余万元实际产生的工程款外,剩余9.45万元以账外账的形式用于支付无法通过村集体账户支付的开支。
2022年9月,塘源口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荣因违规参与本村工程、虚增工程量套取村集体资金等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报账员张某土因虚增工程量套取村集体资金受到辞退处理,时任村委会主任江某、村监会主任郑某因对上述问题监管不力、工作失职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案件查处后,开化县纪委监委向林山乡党委发放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深化以案促改,强化权力监督,进一步扎紧村级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笼子,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开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