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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精准施治严惩行贿行为

2024-03-28 11:24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查办应某某案件过程中,我们发现商人张某行贿的问题,果断对其采取留置措施。”日前,在查处某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仙居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行贿人的问题深挖彻查,让其付出了应有代价

  受贿和行贿可谓“并蒂毒花”,行贿不查,受贿不止仙居县纪委监委坚决树牢受贿行贿一起查的理念,加大对行贿问题线索的搜集核查力度和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多措并举斩断“围猎”之手,让“围猎者”寸步难行,让潜在的行贿人“望而却步”

  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考量,分类处理。“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我们将事实变量与态度变量一并考量,不仅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情况等因素,依规依纪依法精准处理。”仙居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如在办理县建设局系列案件时,行贿人李某某主动交代问题,积极认错悔错,我们快办快结,不予追究行贿刑事责任。该案另一名行贿人,对其行贿事实避重就轻,且行贿行为时间跨度长,主观恶性大,最后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行贿者之所以胆大妄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违法成本过低。对此,要坚持标本兼治、联动施治,切实提高行贿成本。实践过程中,仙居县纪委监委明确不正当利益追缴的条件、程序、范围、主体和责任,以及认定标准、计算标准等,对行贿所得的不正当财产性利益,依法予以没收、追缴或责令退赔。同时扎实推进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加强和组织人事、市场监管、发展改革、住房城市建设、金融监管等部门的多跨协同,推动相关部门视情采取组织处理、行政处罚以及限制“两代表一委员”资格、限制招投标活动等惩戒措施,让行贿者得不偿失

  “行贿也是高压线,千万不要通过不法手段去拉拢、贿赂公职人员,到时候只能是害人害己。”因行贿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商人李某懊悔不已。据统计,近三年来,仙居县纪委监委共查处行贿人31起,对涉及多次行贿、牟取非法利益、破坏公平竞争营商环境的16名行贿人予以留置,移送司法机关12人,挽回损失共计9500万元,追缴行贿人不当得利2.7亿元,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

  “斩断行受贿的利益链,是对贿赂犯罪的源头治理。”仙居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在精准有效惩治行贿的基础上,强化“惩”“治”“防”一体推进、贯通融合,持续压缩“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空间,从源头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仙居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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