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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三个一"监督法 为民族发展资金保驾护航

2024-12-31 15:3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在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护航下,景宁畲族自治县郑坑乡“吴布共富畲乡示范村项目”等14个获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陆续完工。该批项目涵盖民族乡村产业发展、民族文化、基础设施及特色村寨建设等方方面面,后续将在助力民族乡村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上发挥重要作用。

  景宁作为全国唯一的畲族自治县,历来备受上级关心关爱。2023年以来,中央、省市县财政补助景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6463万元。为保障专项资金使用质效,确保将景宁民族团结、特色发展的独特优势,转化为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发展胜势,近年来,景宁县纪委监委紧盯景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这一重点,创新推出一个专班牵头抓总、一项制度跟踪问效、一张清单明晰重点的“三个一”监督法,全力护航专项资金“精准滴灌”。

  “为推进形成贯通融合、高效协作的监督格局,我们坚持把专班化推进、精细化运作摆在突出位置。”据景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纪委监委在制定监督方案的基础上,成立了分管领导任组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组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对专项监督工作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将监督“专起来抓”,力量“统起来用”,确保专项监督统筹推进、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考虑到政策处理变化,该项目实施存在难度,建议予以撤销……”

  前不久,工作专班在联合民宗部门对大均乡“泉坑村龙窑遗址恢复”项目开展联席研讨、分析论证时,发现该项目因政策处理发生变化导致难以实施,最终推动撤销了该项目,并督促及时将48万元补助资金收回进行重新调配,有效避免了资金指标浪费。

  专项资金流向哪里,监督就要跟进到哪里。为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全过程,严防专项资金成为“胡椒面”,工作专班与民宗、财政等职能部门建立了工作联席制度,对相关乡镇(街道)资金使用质效开展工作联督、协调联合、问题联治,共开展联合督查13次,发现并推动整改资金公示不规范、台账资料不齐全等问题5个。

  与此同时,工作专班坚持做好“监督下沉”和“问题上浮”两篇文章,一方面,通过把“问廉直通车”开进群众家门口、在人流密集处摆摊设点搭建“廉情集市”的方式,让“一辆车”“一个摊”走进千家万户、摆到田间地头,推动干部下沉、监督下沉。另一方面,推出“码上督”“阳光直播间”等线上问廉方式,让一个直播间、一张二维码成为群众反映问题的“绿色通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确保问题“浮上来”。2024年以来,共组织问廉直通车、“廉情集市”等下沉式监督32次,开展直播间等线上问廉活动11次。

  监督要全流程、全方位,也要明方向、有重点。为此,工作专班制定重点项目监督清单,聚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风险防控三大重点,把监督重点“派单”给各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统筹对项目谋划入库提升及资金绩效管理、廉政风险防控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从源头到末梢的“盯梢式”监督,有效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2024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督查80余次,发现并推动解决问题12个。

  “用好专项资金,事关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建设,事关民族地区各族群众民生福祉。”景宁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该县将深化运用“三个一”监督法,推动构建职能部门统筹监管、乡镇(街道)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组织监督跟进的责任落实机制,合力为专项资金监管保驾护航。

  (景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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