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5-13 10:54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王某某违纪案件中部分证据材料不齐全,需要补证的问题有3条,请根据《质量评查整改问题反馈单》予以整改。”这是常山县纪委监委新组建的审理辅助工作小组负责人徐国庆在向案件承办部门反馈评查结果时发生的一幕。
为进一步提升执纪执法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全面实现“审评同步”要求,今年以来,常山县纪委监委先试先行,探索组建审理辅助工作小组,从派驻纪检监察组抽调3名业务骨干,全脱产辅助审理部门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整改、案件协审、处分执行情况检查等工作,把牢案件查办“最后一道关口”。
“我们主要是将审理报告从内容到文字进行全面审核,及时发现个案中的问题,消除案件质量隐患,对于共性问题,梳理形成工作提示,印发给办案单位和审理人员,提升普遍性、反复性问题的纠治力度。”徐国庆介绍,截至目前,组内已对6件新办案件开展质量评查,23件已评查案件开展“回头看”,下发《审理工作提示》3期,新增《错题集》条目10条,共立行立改问题110余个,对15个常见易错问题予以规范,切实提升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成效。
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的逐年递增,该县纪委监委妥善处理宏观案件质效分析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之间的辩证关系,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加注重质量上。通过“手把手工程”“导师帮带工作室”、评选质量评查之星等一系列举措,不断倒逼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此外,为实现“查改治”一体化,该县纪委监委还推行案件评查“分类分级”工作机制,突出做好案件移送审理或协助审理前的“自评”工作。机制中要求各纪检监察组织明确一名“质控员”,“质控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案件查办之初做好案前指导、统一证据形式和标准,提高取证质量和效率;在审查调查中,及时发现和督促解决问题;在结案后,填写《案件质量自评表》,完成移送审理前的形式审核等自查工作。
案件质量是第一生命线,必须坚持政治责任与办案质量相统一,夯实办案责任。审理辅助工作小组的组建不仅加强了审理部门人员力量,解决了“案多人少”的现实困境,也实现了案件办理“查改治”全链条管理机制,补齐了以往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常见易错问题频发、“案结事了”不到位等短板,案件查审效率得到极大提升。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围绕“规范、精准、高效”目标,不断拓宽审理辅助工作小组、“质控员”的职责职能,持续围绕办理流程、评查复盘、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等方面,常态化辅助开展案件评查等工作,对已评查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形成“销号清单”,不断总结经验做法、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凝练制度成果,提升执纪执法工作“三化”水平。
(常山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