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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澄清正名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2025-06-06 10:2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嘉兴市南湖区纪委监委收到群众举报,村民许某某反映书记朱某某违反群众纪律、不办实事,致使自家土地被征用而其丈母娘享受养老保险政策

  该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核查。经查,该村因涉及修建铁塔和高铁进行土地征迁,许某某家征迁面积可供1.08人享受保险政策,许某某本人已享受政策,其丈母娘不再适政策。

  问题查清后,南湖区纪委监委及时朱某某进行当面澄清,帮助放下思想包袱。作为一名村干部,时时要与村民打交道,每天要面对各种新情况和新问题,是组织的澄清让我吃下了‘定心丸’,今后我将继续在岗位上积极作为,努力干事创业。”朱某某表示。

  南湖区纪委监委把澄清正名纳入纪检监察机关日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严把分级分类筛选关细化澄清失实检举控告的情形、方式、工作程序细化澄清正名工作流程图,明确澄清件问题类别、调查质量、情形分类、澄清范围等标准,逐件制定“一案一策”健全查诬案件集体研判、审核反馈等机制对经核查确属误告、错告、诬告和不实举报,对被举报人造成不良影响的,积极启动澄清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2025年以来,共为12名党员干部和1个党组织澄清正名。

  此外,南湖区纪委监委通过制作澄清查诬宣传手册,依托微信公众号、信访接访窗口、红廉青音宣讲团等多种载体,加大对失实举报惩戒制度的宣传力度,提倡党员群众实名如实逐级反映问题,对实名举报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反馈”。

  同时,南湖区纪委监委还结合被举报干部实际建立暖心回访“一人一档”方案,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和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澄清正名对象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不实举报造成的后续影响等,倾听澄清正名对象心声,针对性做好释压减负,点燃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帮助其轻装上阵,卸下思想“包袱”。

  “下一步,南湖区纪委监委将继续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进一步健全完善澄清查诬、回访教育等系列制度,持续打好严管厚爱‘组合拳’,激励党员干部勇担当善作为。南湖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嘉兴市南湖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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