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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综合发力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2025-09-16 15:2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调取主体身份材料不准确、不全面,违纪事实表述不规范……请按照问题清单,抓紧整改。”近日,宁海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针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并逐一提出整改意见,书面反馈给各案件承办部门。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宁海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监督制约、审核把关职能作用,综合发力确保案件质量,不断推动查办案件工作高质量发展。

  审理工作必须树牢精准思维,严把审核关口,时时处处都要体现严格严谨严肃、精准精细精确的内在要求,牢牢守住事实证据关、定性处理关和程序手续关。

  强化质量管控。该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案件质量监督员机制,通过“嵌入式监督+全过程管控”模式,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以此为牵引完善案件评查机制,构建“内审自查、审评同步、月度交叉评查,季度‘回头看’”评查体系,推动案件质量全周期管理。

  提升审理队伍素质。围绕强化全科式人才培养,县纪委监委一方面片区座谈会、组织案审业务交流会等方式加强交流研讨,举办审理业务专题培训班,组织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业务骨干开展专题培训7期,对纪法适用疑难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另一方面,探索实施质监员制度,通过从各案件承办部门选拔35名质监员持证上岗,负责本部门办理案件的质量监督,力求逐级把关、准确无误。与此同时,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邀请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室主任、业务骨干等39人成为纪检监察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成员,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业务支持

  健全业务指导体系。该县纪委监委案审室强化日常释纪释法,及时汇总上级文件、权威文章、指导案例,梳理《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指引文书模板》,制发《审理工作提示单》5期,制定违反招投标规定行为、坐收坐支行为等2类案件取证指引,为各案件承办部门依纪依法办好案件提供支撑。

  “案件审理部门是执纪执法的‘关口’‘出口’‘窗口’。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整合资源力量,规范工作程序,强化业务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做法,以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为引领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宁海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海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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