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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糊涂"村长挪巨资 "假糊涂"书记遭问责

2021-08-03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塔山村解困房项目于2014年开始实施,房屋也早已建成,可为何村民的用地款直到2017年才入账?”不久前,瑞安市委巡察组在开展村级财务巡察时,发现瑞安市桐浦镇塔山村有一笔异常账目,这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

  原来,塔山村于2013年启动解困房项目,当时,该村20户村民将30万元购地款交到了新上任的村委会主任张理靖手中。然而,张理靖却未将该30万元购地款存入村集体账户,而是存入了其个人银行账户。

  “为什么不把这30万元购地款存入村集体账户?”

  “村里有工程在建设,我想着钱放在自己身边,支付工程款的时候方便一点。”张理靖解释道。

  “这30万元除了支付工程款外,还用于什么地方了?”调查人员了解到,2013年到2014年之间,张理靖存在多笔异常的大额支出。

  “有时我需要资金周转,我心想这笔钱反正没入账,挪用后只要把‘窟窿’补上就不会被人发现,所以就无所顾忌地挪用了……”在调查人员的追问下,张理靖自知其违纪事实再也瞒不下去,这才道出了实情。

  经查,2013年12月,张理靖收到原塔山村村民交村集体30万元解困房购地款后,存入了其个人银行账户。2014年2月19日、22日、24日,张理靖分三次从该笔购地款中挪用了1万元、3.4万元、17.8万元,分别用于经营活动、个人生活开支及偿还家庭支出的各项借款。同年3月16日,塔山村开始实施河岸驳坎工程和水泥路建设工程,张理靖以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将挪用的22.2万元资金归还村集体。

  “剩下的购地款你是怎么处理的?”

  “也都用于支付塔山村解困房各项工程费用了。”张理靖说道。

  2016年11月,张理靖入党时未将该情况向组织如实说明,直到2017年4月离任时,才将该30万元资金收支情况纳入村集体财务账目管理。

  这么一大笔村集体资金3年多未入账竟无人过问,村集体资金监管为何形同虚设?调查人员随即找到了塔山村原党支部书记董国宣、原村监会主任刘昌琼。

  “你知道这30万元村集体资金为何一直没有入账吗?”

  “我没了解过。”

  “你知不知道张理靖挪用村集体资金的情况?”

  “我不清楚。”

  ……

  调查发现,塔山村由塔山和浦底两个自然村组成,但实际上两个自然村“貌合神离”——塔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分别由上述两个自然村村民担任,书记、主任任期内仅对自己所在自然村的事务负责,对另一个自然村的各项事务则“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由于解困房项目是塔山自然村的项目,作为浦底自然村的村民,董国宣、刘昌琼对塔山自然村解困房项目的指标分配、地基款缴纳、解困房建设等情况从不关心、从不过问,对该笔30万元村集体资金的去向更是一无所知。

  “作为塔山村的村干部,对塔山自然村的事务漠不关心,任由两个自然村‘各自为政’,对村集体资产没有监管到位,把小事情拖成大问题……”董国宣、刘昌琼对自己“一问三不知”的失职失责行为懊悔不已。

  张理靖身为中共党员,挪用村集体资金,且隐瞒入党前该错误行为,鉴于其挪用资金时限未达3个月,尚不构成犯罪,2021年6月16日,张理靖受到严重警告处分。董国宣、刘昌琼因在村集体资金管理、监督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均受到警告处分。

  为了进一步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案发后,瑞安市桐浦镇纪委对全镇21个村181名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签订《廉洁履职承诺书》,用身边人身边事,以案为鉴,增强全体村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同时,加速“清廉桐浦”信访举报平台和村级“小微权力”一网监督平台在全镇21个村的推广运用,用制度的“笼子”看紧村集体的“钱袋子”。此外,对村级集体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排查,严查严办农村“三资”管理领域案件,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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