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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意算盘落空 违规借贷受处分

2021-07-29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大家都是‘朋友’,他们想借点钱,我赚点利差,这没有什么大不了的。”面对调查人员,沈某依旧坦然自若。

  日前,湖州市南浔区纪委区监委在开展“违规借贷”监督检查工作,一张蹊跷银行对账单进入了调查人员的视线。调查人员发现,该账户户主沈某在短时间内与一个陌生账户频繁进行转账交易,而且金额较大,且收入较支出呈现一定比例递增。考虑到沈某负责的是公路养护、桥梁维修,工程验收工作,调查人员对该陌生账户进行了核查,发现正是沈某工作上管理服务对象杨某某的妻子,这中间会不会存在违纪违法违规的情况?

  随即,调查人员前往相关单位调阅道路工程维修施工协议等相关材料,立即与原分管工程项目的副局长沈某进行谈话核查。

  “是普通朋友么?你们怎么认识的?借钱为什么还要通过第三方?他们真的缺资金需要来跟你借钱‘调头’吗?”调查人员一连抛出几个问题。

  沈某却一再强调道月息只有2%,这是正常的“民间借贷”,是“你情我愿”,是“帮衬朋友”。

  当工作人员向沈某出示了施工协议上沈某的审批签字等证据后,沈某才吐露出“朋友”原来是管理服务对象。“秉公服务,亲商又清商才是正确的交往方式,一旦产生私人利益关系,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服务就变味变质”。调查组组长说道。

  原来,沈某在负责公路养护、桥梁维修,工程验收工作期间,因项目业务往来关系,与包工头施某、杨某某逐渐熟络起来,当这些管理服务对象以“短期调头”,“还本付息”等理由,主动提出向沈某借钱时,沈某思想上有了松动,产生了“空手套白狼”的想法,于是采用向银行低息贷出信用贷款,然后再高利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方法牟利。2017年4月至9月,沈某将贷出来的资金以月息2%再出借给多名管理服务对象,从中赚取利息差,半年的时间便牟利3万余元。

  “经过组织的教诲,我明白了借贷给管理服务对象赚取高息差是错误的,当时他们在我们单位做工程,不怕他们没钱还,也不敢不还,所以即使是自己的资金借钱给管理服务对象也是松了纪法之弦,我真诚悔过……”沈某说道。

  最终,沈某以贷借贷,低进高出,用套取金融机构的贷款再转贷给管理服务对象,从中谋取高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最终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并将3.16775万予以收缴。

  真正出事才说“不知道”“没想到”,悔之已晚。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示好,与管理服务对象交往应时刻警醒自身,也不应有“贪利差”“当中间商”的错误思想。

湖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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