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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工程拿"回扣" 终究难过纪法关

2021-09-03 07:4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作为一名村干部,我没有经受住金钱的诱惑利用监管村工程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好处费同时在村集体工程中虚开费用,不但违纪违法,更是愧对村民对我的信任,大家一定要从我身上吸取教训……”近日,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梘头村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年初到党纪处分的原村支部委员金开元现身说法

  2020年3月份,曹宅镇纪委接到举报反映时任梘头村支委金开元在村花坛护砌项目中收受好处费。曹宅镇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经初步核实,于2020年7月正式对金开元涉嫌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多方调查取证,事实真相终于浮出水面。2018年8月,曹宅镇梘头村两委决定对全长475米的花坛进行花岗岩护砌,该工程以“包清工”形式施工。经工程采购小组商议决定由本村村民王某承包该项工程,负责提供原材料及施工,时任村党支部委员的金开元负责监督。同年9月,该项工程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工程款共计2.504万元。

  然而令村民王某意想不到的是,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却出现“拦路虎”。作为该项工程监督人,同时也是负责工程发票报销的支委金开元找到王某表示需要拿点“回扣”,否则就不给王某进行报销。王某无奈之下通过微信转账给予金开元1300元,但金开元却嫌这笔钱太少,要5元/米的“回扣”,无奈王某又向金开元微信转账1000元,两次共计2300元。这笔“回扣”款到位后,王某的工程款顺利结付。

  拿到“回扣”后,金开元心安理得地用作个人花销。直到曹宅镇纪委开始对其进行调查时,这才慌了神,将上述2300元“回扣”主动退还王某。

  “当时我以为这件事情没有人会知道,拿这笔钱的时候就没有犹豫,现在想想我自己真的是干了一件糊涂事啊!”金开元在检讨书中悔不当初。

  曹宅镇纪委在审查过程中还发现金开元违法在村集体工程中虚开费用的问题。2016年,经时任党支部书记金炜(另案处理)授意,金开元在梘头村提升儿童水库抢险通道工程款结算报销时,通过虚开水泥块、沥青渣等材料发票套取2万元资金作为村演戏补助金存入村族谱理事会。

  “金开元自2013年起先后任梘头村村委、支委,7年的村干部生涯中两次违反纪法,本以为无人知晓,实际却是‘掩耳盗铃’。对梘头村的党风政风和政治生态造成不良的影响。”曹宅镇纪委副书记表示。

  最终,金开元因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曹宅镇党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将权力作为敛财的工具,终难逃法纪的制裁。金东区纪委区监委以此案为鉴,指导督促乡镇纪委、村级监察联络站发挥“神经末梢”监督作用,紧盯小微权力运行全过程,强化问题发现能力,对群众举报线索及时核查、依法处理、严肃问责,并将处理结果予以通报,同步开展警示教育,做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不断强化村干部讲纪律、守底线、知敬畏意识。

(金华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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