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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微"不治 从严治理"微腐败"

2021-09-09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邱家的房子终于整改了,要是人人都像他家一样擅自改建,那不是乱套了。”3月18日,海盐县沈荡镇永庆村邱建明正在家中整改刚刚新建的农房,用现浇水泥封堵通往三楼的通道。周边的邻居见证了他从拆房到建房再到整改的过程,不禁唏嘘。

  2020年11月,沈荡镇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举报永庆村康家埭邱建明家以修房之名违规改建农房,将二层农房擅自改建成三层楼房,且面积超标

  “农民建房问题不是小事,涉及部门和人员众多,农户居然能公然将二楼改三楼,既破坏社会公平、诱发矛盾纠纷,也有损政府公信力,查!”接到线索后,该镇纪委、监察办第一时间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

  经查,2020年 9月,邱建明以修房名义将原有住房拆除改建,镇村相关部门人员在维修前到现场告知其相关维修要求后再无入户查看,甚至在收到群众举报后都没有持续关注,工作相互推诿,不主动履职,监管不力,导致邱建明“悄无声息”地加层,引起周边群众极大不满。

  “当时我们在他拆房的时候去看过,也跟户主讲清楚了,不知道他会改三层。”“之前去过现场几次,后来就没关注了,毕竟修房子不在我们巡逻范围内,我们就关注建房子的。”起初,几个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并不认为自己存在工作失职。

  “农民修房照理说也是要在你们部门备案的,你们村委、村建办、综合执法都不管,那谁来管?一句不知道就可以推卸责任了吗?”该镇纪委书记的一番话,让三个相关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低下了头。

  此次事件反映出了相关部门(单位)工作存在严重漏洞,纪委严格依纪依法查处了这起工作失职案件,处罚了相关人员,明确了部门职责,整改了反映问题。

  “网必掣其纲,绳先理其乱,求治毋太速,防微勿滋蔓。” 为着力惩治基层“微腐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以来,沈荡镇纪委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建立约谈提醒——诫勉谈话——党纪处分递进式处置机制,从严践行“一岗双责”,截止目前,共办理基层“微腐败”案件3件,其中党纪处分1人,诫勉谈话6人,提醒谈话2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沈荡镇纪委书记表示,“不担当不作为也是一种腐败,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决与一切腐败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切实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嘉兴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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