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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财务凭证背后的"秘密"

2021-09-26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为什么这些经费支出都只签批到社区主任?甚至社区经费支出预审表都没有街道办事处业务科室的意见?”

  “因为街道办事处规定2000元以下的社区经费支出,只需要社区主任签批即可。”

  这是不久前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街道纪工委纪检监察干部和滨江街道丰汇社区报账员的谈话内容。表面上,一问一答,合规合理。但深入一查,背地里却隐藏着一些“秘密”。

  三份同时造册的季度工资

  2020年10月,滨江街道纪工委收到问题线索,反映丰汇社区居家养老专项经费存在不合理支出。纪工委立即展开调查,发现丰汇社区于2019年11月某日同时支付了三个季度的管理员工资,并于同年12月支付了第四季度的管理员工资。三份同时造册的季度工资引起了调查组的警觉。

  三个季度总额不过2700元的工资,为何要如此费劲的以每季度900元工资的名义分开造册?带着这个疑惑,调查组找来了丰汇社区居家养老管理员戴某某。

  在调查组的询问下,一开始还闪烁其词的戴某某最终交代了实情“其实我就收到300元,工资表上的领取人笔迹不是我的!”

  “其它社区有聘请专门的管理员、清洁工负责养老服务中心的日常运营,我们社区这块工作一直由社区工作人员负责。”证据当前,丰汇社区原书记、主任林捷在后续调查谈话中,如实交代了事情经过,“在街道民政工作人员告知我们合理安排使用专项经费后,我们就想到了伪造管理人员工资给社区工作人员当加班费。”

  隐藏在转账记录下的另一个真相

  2020年11月,滨江街道纪工委对林捷予以立案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审查组又发现了另一个疑点。

  丰汇社区通过虚报2019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员工资共计3600元实际向戴某某发放300元,其余3300元发放给社区12名工作人员当作福利。然而,报账员池某某的网银转账记录显示,2019年11月及12月向社区工作人员额外发放补贴共计4521元,对于这多出来1221元无论审查组如何求证,相关人员均称没有印象。

  人会隐瞒、会说谎,但是数据不会骗人。由于没有其他线索,审查组带着疑问对丰汇社区上述期间所有的账目进行核对,终于发现了蛛丝马迹:社区按照一定系数发放福利,社区民政干部与社区书记收到一样的金额就足以说明这笔钱肯定来源于民政工作经费,而丰汇社区恰好在11月份以国际残疾日的名义支出了一笔1380元的活动经费,日期和金额都十分接近。

  “在翻到这笔账的时候,我们还不能十分确定,因为它的活动方案和领取名单都做得很齐全。”滨江街道纪工委副书记翁建统说道,“于是我们立即前往街道社会事务办调取了丰汇社区该活动的电子台账。”

  通过查阅活动台账以及核对丰汇社区残疾人名单,审查组基本可以认定该活动规模无需使用那么多经费。但案发时,时任社区书记、主任林捷和民政干部邱某某均已离职,如何让相关人员“开口”又是一个新的难题。

  只有社区主任签批的支付凭证

  针对梳理已掌握的线索,审查组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这几笔存疑的支付凭证都只有社区主任签批。它们是如何通过财务审核关的呢?突破口直指丰汇社区报账员池某某。

  面对审查组的多次询问,池某某坦白因为街道对社区财务实行限额审批制度,2000元以上需报街道相关领导审批,2000元以下只需签批到社区主任。所以丰汇社区在套取居家养老管理员工资时,特地按季度造册,将每笔金额控制在社区主任签批范围内,从而避开街道审批,同理,虚造的活动经费也要控制在2000元以下,以降低被发现的风险。

  在此次虚开发票套取经费的过程中,池某某在确认经办人、社区主任等相关人员都已经签字后,就同往常一样把所有报账材料交至街道财务代理中心,顺利地完成了小额资金的套取。而套取的1380元活动经费在支付虚开发票产生的税额以及社区修理门锁的费用后,池某某便将剩余1221元与先前套取的居家养老经费一起当作福利发放给社区工作人员。

  丰汇社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套取活动经费共计4521元用于发放福利,林捷作为丰汇社区时任书记、主任,负有领导责任。2021年8月,林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滨江街道纪工委通过微腐败问题的查处,剖析出问题产生的根源,第一时间向街道办事处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修订出台新的社区财务管理制度,力图从源头上堵住腐败产生的漏洞,发挥出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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