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蹊跷的签名

2021-09-16 06:4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本以为借用他人名义,就能悄悄地承揽本村工程......”日前,面对衢州市衢江区峡川镇纪委工作人员回访,乌石坂村原党支部书记黄志诚很是懊悔。

  2020年10月,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收到一封反映黄志诚“违规承揽本村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的匿名检举控告件,遂交峡川镇纪委办理。

  峡川镇纪委立即开展调查,然而调查人员查阅了该项目的所有工程项目资料,发现该工程项目在招标、审计、验收等环节均符合要求,未发现黄志诚违规承揽该工程问题。黄志诚也振振有词:“我绝对没有插手本村工程。”调查一度陷入僵局。

  检举控告件直指具体工程项目,其中是否有不为人知的秘密?衢江区纪委区监委按照片区协作机制,由驻区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协同峡川镇纪委对该检举控告件进行复查。

  “这两处签名,有些不对劲。”在对工程项目验收资料进行复查时,调查人员在《工程完工验收参加人员签到表》和《进度款支付审批表》中,发现项目负责人陈某的签名笔迹有异常。经过反复比对,两处签名明显不是同一笔迹。

  随后,调查组来到该项目中标单位找陈某,经调查了解,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陈某不是该工程项目负责人”。

  通过查看项目工程款拨付凭证,调查组发现该工程实际施工方和工程项目款实收方均是该村村民李某。调查组随即兵分两路,一路继续查阅该工程项目相关资料,一路到乌石坂村走访群众了解李某情况。

  “很少看见李某到项目工地,倒是经常看见村书记在工地上。”走访中,村民的一句话引起了调查组的注意。

  黄志诚经常出现在工地上,是履行监管职责还是违规插手工程?调查组决定从黄志诚与李某的资金往来情况着手调查。经调查组调查,发现李某分8次转给黄志诚106万余元,与该工程项目的资金拨付时间点与数目完全吻合。

  “这个项目是我承揽的。”在详实的证据面前,黄志诚向调查组如实交代违规承揽防洪堤水毁修复工程问题。原来,黄志诚为掩人耳目,由李某出面,挂靠某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中标后由他和李某实际实施,收益两人平分。

  2020年11月,黄志诚因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承揽本村工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取消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

  村干部违规承揽和插手本村工程,挥霍的是基层组织的公信力,严重污染基层政治生态。2021年以来,衢江区开展打造“无插手工程村居”活动,建立“线上+线下”监督网络,健全村级工程项目长效监管机制,对村干部承揽、插手本村工程项目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一起。今年已查处通报7人。

  “我们将持续加强工程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筑牢制度防线,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不断营造风清气正的农村基层政治生态,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衢江区纪委区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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