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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良好"又何来"优秀"年终奖

2021-10-18 07:0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你单位下属国有企业存在年终奖金发放超标、年度调控范围内员工资总额超支等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下属企业的财务监管工作力度……”近日,泰顺县纪委县监委向县经信局下发了一份《监察建议书》,针对下属国有企业的财务监管漏洞督促其限期整改。

  为切实推进县属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防控县属国有企业廉洁风险,日前,泰顺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成督查组对县经信局下辖的县烟糖酒公司、县化工建筑材料公司、县饮食服务公司等8家国有企业开展财经纪律及财务风险专项督查。

  在县饮食服务公司的办公区,督查组正在反复核验近3年该企业账目,一摞堆成小山的账本被翻了好几轮。其中,一个细节引起督查组工作人员的注意——该公司2020年1月30日第14号记账凭证内容为年终奖发放明细,凭证显示该企业为在岗职工发放了72000元的年终奖金,奖金档次为优秀,然而工作人员却未在该本凭证上找到本该附后的年度考核文件,这不禁让纪检组产生一丝怀疑,是工作人员的失误还是另有隐情?

  “你们公司2019年考核结果是优秀吗?”“相关文件怎么没有装订在财务凭证里?审批流程规范吗?”……面对督查组的层层追问,县饮食服务公司有关负责人在重压面前如实交代了自己为职工谋取福利而违规发放年终奖金的事实。

  原来,县饮食服务公司等下属企业的年度考核档次均由县经信局根据企业业务目标完成情况来评定,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档次,参照《泰顺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来执行奖金标准,分别对应奖金数额为12000元、10000元和8000元,考核结果一般于每年春节后确定。

  “虽然1月底的时候考核结果还没公布,但我们公司前两年考核都是优秀,我想着马上要春节了,员工多拿一点年终奖也可以开心过个好年,索性提前发了最高一档的钱,而且就算考核结果不是预期,也可以在来年的工资总额预算中扣除……”县饮食服务公司有关负责人面露愧色地说道。

  而事实上,县饮食服务公司2019年实际年终考核等级为“良好”,这样想当然的提前操作显然违反相关规定。最终,该公司负责人受到通报批评处理,并责令相关人员退回超额部分年终奖金。

  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详细查阅了其他7家国有企业财务凭证、会议记录等材料,仔细询问财务人员相关情况,现场发现并反馈存在问题17个,通过发放《监察建议书》督促县经信局立足问题整改,有针对性建立健全本系统财务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资金报账签批程序,提升下属国有单位财务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确保监管常态长效。

  监察建议书既是具体工作的“催办书”,也是提示风险的“预警灯”。据了解,收到监察建议后,县经信局迅速行动,在下属国有企业开展立行立改工作,推动下属企业开展“健康体检”工作和问题整改,持续跟踪纠正整改落实过程中的偏差,对整改情况和效果逐一确认,确保精准监督“落地有声”。截至目前,17个问题均已完成整改。下一步,县经信局将常态化开展严肃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风险排查工作,全面梳理财务风险点,落实防控措施,巩固整改效果。

  “奖金发给谁、怎么发,要靠制度说了算。打着‘皆大欢喜’的名义违规发放,貌似关心爱护干部职工,其实践踏了公平公正的收入分配制度。没有规矩,最终必将导致收入分配不公,损害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 。”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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