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惩治微腐败 提升幸福感

不翼而飞的钢筋款

2023-07-06 08:2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我们村里经济合作社为了建设沿山路购买的4万元钢筋提货券被人挪用了”6名村民代表找到舟山市定海区某街道监察办主任,进行实名举报。

  事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利益,街道监察办当即下村开展调查,根据沿山路的建设时间,查阅了经济合作社2013年前后相关账目,并前往沿山路实地考察,发现2013年12月经济合作社购入4万元钢筋用于沿山路建设,但这批钢筋并未真正使用。

  “既然4万元钢筋没有用到沿山路上,那这批钢筋究竟去了哪里?”街道监察办继续追查,找到相关村干部、村民代表逐一询问,事实逐渐浮出水面,问题直指经济合作社社长李某某街道监察办随即立案调查。

  “根据我们掌握的情况,村经济合作社2013年12月购买的一笔价值4万元的钢筋提货券被你以个人名义借走了,情况属实吗?”街道监察办找到李某某开展谈话。

  “确实,我擅自将这4万元钢筋提货券借给了包工头王某某,当时他承诺会归还,就没有打借条,谁知道他后来做生意亏本了,这4万元就一直拖着没还。”谈话过程中,李某某冷汗涔涔,见事情已败露,主动交代了情况。

  经查,2015年3月,李某某在担任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经济合作社价值4万元的钢筋提货券借给包工头王某某,并未出具相关借据,事后王某某也未向经济合作社归还该笔费用。

  “集体资产不是你的个人财产,怎么可以自作主张随意出借?你的行为造成了经济合作社集体资金流失,损害的是集体利益。”面对街道监察办的教育,李某某低下了头。

  鉴于李某某在初核、调查期间能够积极配合,如实说明本人违规违法事实,且已退休不担任经济合作社内所有职务,最终罢免了其村民代表资格。同时街道监察办在事中、事后与村民代表多次沟通,指导村党委依规依法追回村集体资产损失目前4万元钢筋款全部追回入账

  李某某案反映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到位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漏洞重大决策事项民主决策机制未落实等问题,街道纪工委向村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以案为鉴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牢牢压实一岗双责”。定海区纪委监委要求各村(社区)强化集体“三资”管理完善集体“三资”出租、出借、处置“五议两公开”制度落实“三务公开”程序,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监督就在眼前。

  (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