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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费用怎能两次报销

2024-01-16 08: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身为村干部,我没有踏踏实实为村民办实事,反而钻空子侵占村集体资金成为村里的蛀虫,真的不应该……”不久前接受纪检监察干部回访时,嵊州市长乐镇山口村党总支委员钱某低头检讨道。

  时钟拨20236届时,长乐镇纪委监察办收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山口村财务账目混乱,且村党总支委员钱某在担任支部委员兼山口村经济合作社葛英分社社长期间,存在利用村级工程支出的名义侵占村集体资金的行为

  初步分析信访举报线索后,长乐镇纪委监察办立刻组建核查组对该问题线索开展核实。在查阅山口村及葛英自然村财务账册和银行流水后发现,账目上有两笔费用数额相同,且支出时间相近,而其中一笔的申领人正是被举报对象钱某。“这是个突破口,要深挖。”核查组成员商榷后,按照程序对钱某进行谈话了解。

  “当时为什么要领这笔钱?”

  “是为了支付一个村级工程建设项目的标识标牌制作费用

  “那后来为什么又有一笔相同数额的支出?”

  “这我就不知道了,村里大事小情这么多,数额类似也正常。”

  钱某含糊其辞的回答让谈话没能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核查组并未就此放弃,转而从其他关键人物处寻求突破。经询问走访后,核查组成员找到了该笔标识标牌制作费用广告公司负责人张某在个别谈话过程中,张某坦言,“确实有这么一笔费用,一开始我也跟钱某沟通过,但他告诉我要提供发票才能报销,之后我就直接拿着发票跟葛英村出纳邢某阳申领了。”

  根据张某提供的信息,核查组成员敏锐捕捉到另外一个线索,转而向出纳邢某阳核实。最终发现,该笔制作费用确实支付了两次,第一次由钱某申领,第二次由张某申领,但邢某阳因工作疏漏,未从钱某处追回这笔2万余元的资金,让钱某钻了空子。

  事实基本清楚,镇纪委监察办成员再次对钱某进行谈话。

  “据广告公司反映,当时这笔制作费用并不是从你这里支出的。”

  “广告公司资金往来多,记不清楚也正常。”

  “村出纳后来拨付给广告公司的这笔数额相同的钱,你又作何解释?”工作人员一边向钱某询问,一边出示相关证据。

  在逻辑缜密的提问和凿凿证据面前,钱某终于不再抵赖,向纪检监察干部如实交代了问题。

  原来,某从葛英村出纳邢阳处领取村集体资金21200元后,以需要提供发票为由,暂未将该费用支付给广告公司负责人张某。同月,张准备好发票向邢阳领取该费用,邢阳因工作疏忽,未追讨此前支付给钱21200元。钱知悉后,便把该笔村集体资金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开支。

  最终,钱某因违反廉洁纪律,侵占村集体资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邢某阳被给予通报处理。

  问题要查深查透,更要以案为鉴做实后半篇文章。针对钱某案暴露的问题,长乐镇纪委监察办对全镇各行政村(社)集体“三资”管理情况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排查村集体资金管理、小额工程招投标等廉政风险较大领域,并及时开展整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环境。截至目前已累计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4份,督促完善招投标规范、财务管理等村级制度3项。

  (嵊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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