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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监督丨方文军:一体推进政治监督 着力打造“两个绿水青山”

2020-04-24 07:0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丽水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  方文军

  政治监督在党内监督中居于根本和统领地位。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制定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政治监督的意见》,为我们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就丽水来讲,是习近平总书记寄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对丽水来说尤为如此”重要嘱托和“丽水之赞”特殊关爱的地方,我们在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政治监督上必须更加自觉、更加坚决,要全面激活各个政治监督主体、有效运用各种政治监督手段、充分挖掘各类政治监督资源,一体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规范化,着力营造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两个绿水青山”。

  聚焦“两个维护”,突出政治监督的根本性。新时代强化政治监督的根本任务就是“两个维护”。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决扛起“两个维护”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贯穿于各项工作,作为“坐标系”,成为“标准值”。近年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政治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督促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特别是始终坚持把落实“八八战略”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坚定不移地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不折不扣地把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对浙江、对丽水的具体要求在丽水一贯到底、落地见效;坚持把全面整改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作为一项政治纪律来抓,市纪委牵头的11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移交的29件问题线索办结25件,移交的305件信访件全部办结。下一步,我们要继续把“两个维护”作为政治监督的根本,融入思想、化为自觉、贯穿行动,特别是要聚焦习近平总书记8次来丽视察调研期间以及对本地本系统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各部门逐条对标、逐条找差、逐条落实,坚决防止落实“两个维护”标签化、口号化。要加强对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3月29日至4月1日在浙江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主动融入、全力服务并有效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这个当前最大的大局,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要求,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扎实做好工作,确保“两手硬、两战赢”。

  坚持一体推进,注重政治监督的整体性。政治监督是系统工程,必须将“大监督”的思路和理念贯穿其中,统筹力量方法手段,加强衔接配合联动,推动“四项监督”密切配合、接续接力,提升政治监督的系统性、整体性。近年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推进“四项监督”一体化,建立派驻机构与监督检查室信息共享、协同监督、人员统筹的片组协同联动制度,县级纪委监委统筹、对口纪检监察室指导、区域协作工作组协调、乡镇监察办配合的区域协作机制,以及派驻监督与巡察监督协作配合等制度,探索实施全域“推磨式”交叉(提级)巡察、巡视带巡察等做法,有力推动政治监督协同联动一体化、横向联动一体化、上下联动一体化,有效发挥“四个全覆盖”监督体系作用,实现了“1+1+1+1>4”的综合效果。下一步,我们要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一体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将政治监督深度融入“四项监督”,在纪律监督中着重检查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情况,在监察监督中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在派驻监督中重点督促驻在单位党组织落实政治责任,在巡察监督中突出政治巡察属性;继续深化市县跨级统筹、提级办理,县(市、区)交流互动、交叉检查,派驻机构片组联动、条线联络,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全域协调、区域协作等机制,建立健全情况通报、提前移交、重要政治问题会商等机制,推动“四项监督”与党内外其他监督之间的贯通衔接,协同推动政治监督提质增效。

  抓好专项检查,提高政治监督的针对性。政治监督要聚焦具体,在紧抓日常政治监督不放松的同时,必须注重强化问题导向、精准指向、实践取向,聚焦具体区域、具体领域,聚焦具体人、具体事,前移监督关口,既开展全面“政治扫描”,又进行专项“政治体检”,切实解决政治监督滞后、虚化、抽象等问题。近年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对标对表上级专项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切实抓好各项专项监督检查,比如,建立“绿黄红”三色评价机制积极推进主题教育“8+1”专项整治,完成全部64项整治任务;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2019年查处问题64件,党纪处分70人,移送司法机关7件,通报曝光典型案件44起99人;全面推动扫黑除恶“打伞破网”向纵深发展,专项工作开展以来立案相关问题67件,查处60人,移送司法机关14人;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入开展“一季度双主题”作风建设专项检查、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巡察等专项行动,治理了一批政治问题,纠正了一批政治偏差。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具化、细化、实化政治监督,结合日常监督、巡视巡察等情况,及时识别苗头性倾向性政治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要把专项监督检查与净化政治生态、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不正之风、解决日常监督发现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重点聚焦落实政治要求过程中的偏差、落实、温差;要综合运用听取专题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个别谈话、抽查核实、延伸检查等多种方式,准确掌握、精准把脉党的政治建设、政治监督等方面情况;要及时反馈检查情况,及时交办、督办问题清单,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适时开展“回头看”“再检查”,确保问题整改落到实处、不走过场。

  注重动态评估,增强政治监督的实效性。政治监督要见人见事但不能纯粹就事论事,要用敏锐的政治眼光辩证地、发展地、系统地看政治生态环境,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发现政治上的问题,特别是要注重加强动态评估、系统分析和局部“透视”,区分不同地区、系统、行业,动态掌握“森林”和“树木”的情况及关系,做好“护林员”,当好“啄木鸟”,锲而不舍、久久为功,共同营造持续向好的政治生态。近年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积极探索实施以“清廉指数”为核心的地方政治生态常态化监督评价体系,不仅将领导班子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主体责任、干部选拔任用、意识形态等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还将干部作风建设、勤政廉政、“四种形态”运用等情况纳入评价范围,对地方政治生态进行精准“画像”,重点把握突出政治问题。既实现了指标具体化、评价日常化、预警动态化、报告精细化、运用实效化,又形成了可检查、可量化、可运用的动态分析研判机制。下一步,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基层政治生态的分析和研判工作,建立健全内容更加系统、指标更加科学、评判更加合理、管理更加高效、运用更加有力的动态评价体系。将动态评价用于政治监督,将政治监督寓于动态评价,对发现的突出问题,立即预警提醒,及时清除“污染源”。要准确、全面、透彻地分析发生政治问题的原因、本质和特点,坚持“中西医结合”进行综合施治,既聚焦问题局部“动刀子”,又掌握规律主动“养身子”,努力建设政治清明、政府清廉、干部清正、社会清朗的立体清廉生态系统。

  强化追责问责,体现政治监督的严肃性。“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全面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必须及时查处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以强有力问责带动扎实履责。近年来,丽水市纪委市监委切实加强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从政治纪律角度审视违法违纪问题,201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中,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34人。积极探索建立同级监督制度,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严肃又精准地用好问责利器,2019年全市共对4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进行追究,6个党组织、63名党员干部受到问责。下一步,我们要继续牢牢扭住主体责任“牛鼻子”,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积极推动构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纪委监督责任“四责协同”机制,层层压紧压实政治监督责任。要牢固树立“对政治问题该发现没发现是失职,发现政治问题不报告不处置是渎职”意识,主动监督、严格执纪,坚决防止政治监督责任缺失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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