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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监督 护航"钱江源头"绿水青山

2020-12-31 07:1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四季度以来,36个行政村组织开展护林巡查78次,1800余人次参与,环比增长20%……”日前,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在马金镇开展护航“绿水青山”专项行动时,发现当地党员干部对保护生态环境资源意识明显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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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开展护航“绿水青山”专项行动

  转变要从3个月前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向马金镇党委下发的一份《纪律检查建议书》说起。此前,该县纪委县监委对今年以来县水利局、县公安局等单位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回头看”,发现7起党员干部破坏生态环境资源问题中,6起涉及马金镇党员干部。为此,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向马金镇党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直指相关问题,提出整改建议,要求该单位举一反三,加大环境资源保护宣传力度,加强本地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警示教育,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机制。

  “建议书问题指得很实,犹如当头棒喝,我们马上落实整改。”马金镇党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收到《纪律检查建议书》后,该镇党委认真部署落实整改工作,对镇村(社)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对涉及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进行重点关注,及时约谈3个行政村主要负责人,还压实护林员管护职责,将林木采伐中监管、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具体的森林资源保护行动纳入护林员考核细则,并督促37个村(社)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纪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落实整改。

       用好建议书,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的有效手段。为强化对建议书跟踪问效,压实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责任,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出台跟踪督导问效等相关工作机制,明确对拒不整改、消极应对、拖延不改或推诿扯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今年以来,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对习近平总书记浙江考察时“生态文明建设要先行示范”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举控告、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等过程中发现的生态环境方面系统性、区域性问题,及时下发建议书,实行问题整改“双交办”,将建议书分别送发案发单位、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抄送派驻机构或乡镇纪委,推进有关单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落实整改。

      “华埠镇部分村存在村、组集体山林合同到期未收回,党员干部侵占并肆意砍伐村、组的集体山林等相关问题。”“苏庄镇个别村存在弃土堆放未协调处理到位等问题。”为确保问题整改落细落深,开化县举一反三,要求各乡镇自查自纠。同时,县乡两级纪委上下联动,主动出击,根据上级交办、检举控告等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开展护航“绿水青山”等专项行动,针对发现的9个问题以下发建议书的形式,督促相关乡镇落实主体责任,强化问题整改。

  为强化建议书跟踪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开化县纪委县监委制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整改督查督办工作办法》,细化督促检查、跟踪督办的方式、发法、工作流程等,明确对拒不整改、消极应对、拖延不改或推诿扯皮的有关单位及个人从严追责、问责。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切不可轻视;我们要强化问题意识,充分发挥建议书‘预警灯’‘千金方’‘催办单’作用,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查处一案、下发一份、警示一片、治理一方。”开化县纪委县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衢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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