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纪检监察人·手记】“拔刺护花”须并重

2020-06-11 11:37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是纪委干部室吗?我要投诉我们镇的纪检干部失职、包庇!……”,刚转岗到纪委干部室的某天下午,我接到了村民孙某情绪激动的电话。

  原来,孙某曾多次反映本镇某工作人员办事推诿扯皮的问题,前两次都得到了镇信访办的反馈,但最后一次却迟迟没有等到回音。“这是怎么回事呢?”一边记录着,我心里犯起了嘀咕。

  “所以我就联系了镇纪委,投诉镇信访办的干部不答复我,工作不到位。接待我的纪检干部周某竟然说我反映失实,这明显就是收了好处在包庇!”电话那头的孙某很不服气。

  听清了电话的来意,我却一时理不清头绪,“听语气孙某的确是受了委屈,但事实是否像他说的这样呢?我又该从哪里着手解决?”一时很多问号在我头上转。

  “小王,坐在办公室是查不清楚问题的,离得越近,看得越清。”领导一句话点醒了我。

  在一次次到现场走访调查后,一个个问号也逐渐被打消,整个事情都清晰了起来。

  通过核查,我们发现该镇信访办工作人员最后一次接到区长热线转下来的孙某信访时,考虑到是重复信访,就直接通过信访平台系统操作了,并未进行电话反馈。而该镇纪检干部周某接到举报后,却只是凭借电话和书面材料就作出了“反映失实”的结论,并没有仔细核查。于是,镇信访办工作人员工作程序不到位的问题就这样被忽略了。

  鉴于这种不扎实的工作作风,我们对周某作出了责令检查的组织处理,并将调查情况与信访人孙某进行了反馈。

  “确实是我造成了这次的错误,今后我会认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做到程序到位、核查到位、反馈到位”,通过我们的谈话,纪检干部周某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动辄则咎、治于初萌。如果在纪检监察干部有问题苗头或者初次出问题时,能够“扼苗头于襁褓”,及时令其“出汗、红脸”,就可以避免许多悲剧。

  随着工作的慢慢上手,我也发现在一名干部的成长路上,“拔刺”重要,“护花”同样很重要。前几天我们收到了一封信访件,来信人怀疑纪检监察干部刘某当年在办理一起公职人员受贿案时,在谈话记录等证据上动了手脚。

  “如果举报属实,必须严查!如果不属实,也不能让办案人寒心。”几天时间,我们先后调阅了此案的案卷、讯问录像,并进行了详细比对。为了做到对案件的完整复盘,还对当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录制、刻录、归档及调阅等环节涉及到的人员、形成的材料,进行一一检查,均未发现异样。与此同时,我们联系了当年参与此案办理的人员以及举报人,逐个谈话核实。最终发现办案过程完全符合规定,办案人没有任何违规行为。

  “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不实举报,我感觉心里放下了一块大石头,工作也能提起精神了”,纪检监察干部刘某激动地说道。缜密严肃的调查给当事人了一个清白——有事查清、无事说清,“严管厚爱”的这一场景更令我对“严谨”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纪委干部监督工作,是“监督的监督者”和“督查的督查者”,这份责任感、这份使命感、这份庄严感怎么形容都不过分的。在这个岗位上的我最需具备的,就是扎扎实实、勤勤恳恳练好“拔刺”和“护花”之功,才真正对得起这份信任!(杭州市萧山区纪委区纪监委干部室  王莉)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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