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9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德清县新市镇纪委书记 李燕
2019年11月,怀揣忐忑和期待,我从县纪委县监委干部室转岗到新市镇工作,成为了一名镇纪委书记,在与群众深入接触的过程中,不断磨砺奋斗初心。
“李书记,我要向你反映村干部私吞水费的问题……”刚到新市镇工作不久,就接到了一件信访件。一名老党员当面检举反映村里水费收取一事背后存有“猫腻”。
经过初步核查基本可以认定反映的问题不实,但只有把反映的问题查清楚,才能对被举报者负责,给上访者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随即,我和同事们启动了对该信访件的全面核查。
走访上百户农户、查询原始会议记录、前往自来水公司调查取证……多方面了解情况、多途径搜集证据,让我们对先前的判断越来越有信心。
“你们查得很细致深入,我相信没有问题。”在信访答复现场,我们向该名老党员出示了全部的证据资料,并说明了水费缴纳的全流程,终于消除了他的疑虑,老党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点赞。
群众的来信来访是对咱们纪检监察工作的信任。说明了他们相信我们,依靠我们,我们就必须站好岗。这让我更加意识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必须要站在群众的立场思考问题,认认真真对待群众诉求,以立说立行、马上就办的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事后,我将“当好群众‘贴心人’”写在了工作记录本的扉页,时刻提醒自己要扎扎实实做好工作。
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应当认真细致对待监督执纪中的每一个反映问题,在服务保障群众上也要向前一步、做深一层,切实当好维护民生民利的“干将”。
2019年11月,新市镇乐安村原党总支书记陶利平因指使村组级账户出纳多次挪用组级资金归个人使用,还和该村塔二组村民小组原组长黄新明将塔二组集体所有的地基非法占为己有,给集体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最终,陶利平被开除党籍,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黄新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乐安村委多名村干部陆续受到处理。
虽然违纪违法人员受到了查处,但我心中的石头依旧没有落地。陶利平一案中被侵占的不动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而该不动产已登记在原村民小组长等3人名下,归还手续需要到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发改、消防等多个部门办理,但原先的村民小组长又入狱服刑,这成为了小组村民们最发愁的事情。
群众利益无小事,梳理了村民们面临的“难题”后,我立即联系协调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并全程跟踪服务,帮助村民解决在手续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问题解决。
志士惜日短,奋斗路正长。我一定要践行初心使命,把群众的信任作为工作动力之源,立足岗位职责坚定执纪为民,在监督一线当好群众“贴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