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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人·手记】追回消失的集资款

2024-04-02 08:49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嵊州市谷来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副主任 沈娜

  “我一开始没想着谋取私利,只是觉得这笔钱在自己手里存取方便但后来侥幸心理作祟做了错事真是愧对组织和村民的信任……近日,从我手中接过纪律处分决定书时,原上显潭村村主任楼某懊悔不已,低下了头。

  事情还要从数月前的一次民情大走访说起。当时,显潭村多位村民向我反映在上显潭村未合并至显潭村之前,该造路集资被村干部挪用”的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回到镇里后,我立即和镇纪委监察办相关负责人汇报了这一情况。经镇党委商议,决定由镇纪委监察办牵头,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办和驻村组等进行配合,成立工作组开展专项调查。

  与部分村民交谈后,我们了解到,2015年原上显潭村申请到一个林间道路项目47万元的价格招标成功,资金由上级补贴和原上显潭村村民集资款两部分组成。“但后来路没修成,上级的补贴就没拿到,只收取了村民的集资款。”村民补充道。

  既然是修路资金,当时到底有没有专款专用,是否存在老百姓说的被村干部挪用的情况?为了查明真相,我们找到原上显潭村村主任楼某了解情况。

  “当时村民的集资是谁领用的

  “是我领用的。”

  “那集资款主要用在道路项目的哪些部分?

  “这么多年过去了,具体细节我也记不清了,但集资款的用处都是有凭证的……

  “这条路最后为什么修好

  “因为有部分路段要经过隔壁三村的田地,政策处理工作受阻一直解决不了,这项工程便搁置了。

  楼某一番说辞没有打消我的疑虑考虑到所有资金均由楼某一人领用的情况,即使有凭证也可能存在“猫腻”,我们决定继续深挖细查。

  “勘察设计费6500元三村政策处理费9万小工工资2400元……共支19万余一边翻看凭证发票一边按着计算器,将该项目的收支情况重新整理

  一番核查之后,我并没有从账目上发现问题,但对该案的疑虑也没有就此打消。我们转而找到三村原党总支书记马某决定从政策处理这一关键点位突破,看看能否挖掘到一些线索。

  “当时政策处理工作受阻的原因是什么?”

  “原因很简单,我们村村民觉得政策处理费太少了不同意。

  “那最后这笔政策处理费用在哪了?”

  “早就还给上显潭村了。

  马某的回答让问题线索指向瞬间明晰起来。政策处理费还回去了原上显潭村的账目上为什么没有相关记录?看来这“猫腻”的藏身之所找到了。

  在凿凿证据面前楼某终于不再抵赖,向纪检监察干部如实交代了问题。原来,楼某在收到三村退还的9万元后,为了存取方便,就放进了自家的保险箱最终楼某因还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9万元集资被追缴归还至村集体账户

  治标更要治本。针对楼某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联系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全镇各个行政村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监督检查,此外又组织全镇的村干部观看相关警示教育片,通过案例剖析等方式,提醒各村干部敬畏法律红线、坚守廉洁底线。

  群众的钱一分一厘都不能被侵占。该案查办后,我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感悟和认识又深刻了几分。作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一定要多问几个“为什么”,敢于较真碰硬,坚决查处那些打集体资金的歪主意、蚕食群众利益的“蛀虫”,切实守护好百姓“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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