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姜萍平
“姜组长,纪检监察建议书已准备完毕,请您审阅。”刚走进办公室,同事便将几份制作规整的文件轻放在我办公桌上。望着这份即将送往某国企主管单位的文书,我心中没有丝毫轻松,当时查办案件的情形仍历历在目。
这薄薄几页纸,承载的是我们斩断 “逃逸式辞职” 后路的坚定决心,缘起于一次“红色预警”核查。
王某是某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会计,手握单位资金流转的关键权限。去年年底,我们在核查一笔异常资金流向时,意外发现他任职期间未经单位报批,悄悄兼任了4家私营企业的会计,每月额外领取数千元报酬。事情败露后,我们第一时间找他谈话,可他全程低着头,要么沉默不语,要么含糊其辞。
没曾想,谈话结束的第二天一早,他就拿着签好字的辞职申请找到了单位人事科,态度急切地要求尽快办理离职手续,妄图“一辞了之”,让后续调查陷入僵局。我们当即与该国企沟通,明确告知:“王某的辞职申请必须在纪律处分全部执行完毕后,才能按正常程序研究。”
最终,经过多轮核实,我们依规对王某作出诫勉谈话处理,还督促单位对其任职期间的账目进行了全面清查,避免了国有资产流失。
“这起案例不会是个例。”组长在案件复盘会上介绍说,“若不及时扎紧制度的‘笼子’,以后‘离职’就可能从正常的人事变动,异化为少数人规避纪法惩处的‘护身符’。”组长再次强调。
组长的话像一记警钟,让在场所有人都意识到,解决这个问题已经刻不容缓。经过多轮“头脑风暴”,我们最终决定从“三举措”监督机制入手,打造全流程无死角的监管闭环:
其一,离职前开展“全身体检”,严防 “带病离岗”。我们要求国企对拟离职干部启动严格的 “廉政体检” 程序,由纪检监察干部、财务骨干、业务负责人组成联合核查组,不仅要核查是否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等问题,更要对干部任期内负责的资金项目、行使的审批权限、承诺履行的廉洁义务进行一次全面“清算”,确保问题不遗留、责任不悬空。
其二,离职后开展“专项排查”,杜绝“隐身作案”。我们建议国企系统内开展离职干部违规兼职专项摸底行动,通过翻阅人事档案、核对任职信息、走访关联企业等方式,重点排查离职干部是否“换马甲”在关联企业任职,是否利用原职务影响力“余热”谋利。同时,组织全体在职干部再次学习违规兼职取酬相关工作要求,以案例敲警钟,强化纪律敬畏意识。
其三,常态化“制度固防”,确保长效长治。我们向相关主管单位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其修订完善《国企干部离职管理办法》,明确离职审核、廉政核查、跟踪监督等全流程规范;推动将廉政教育深度融入干部培训体系,把王某这类身边案例搬进课堂,用“活教材”增强警示教育实效;建议优化覆盖干部任职全周期的廉政档案系统,实现在职监督与离职跟踪的数据互通、无缝衔接。
手记写到这里,窗外已漫上夜色。组长常说,监督工作就像钉钉子,得一锤接着一锤敲,才能钉得紧、钉得牢、见实效。下一步,我们还将组织“回头看”,持续联合国资、国企相关部门开展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前路或许仍有挑战,但我们信念坚定:必须织密纪法之网,让“逃逸式辞职” 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无路可走,让纪律红线真正成为不可逾越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