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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规范点亮清廉村居建设"引航灯"

2022-11-25 08:13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阳光票决事项要一事一决议,村民代表要一事一签字,这样多个事项合并决议并签字是不规范的。”日前,依照《清廉村居建设规范》,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西坑口村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站长叶伟军当场指出该村在运用“阳光票决制”决策村级重大事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基础性、引领性作用,也是清廉村居建设的重要抓手。为深化清廉村居建设,今年以来,在丽水市、莲都区两级纪委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市、区两级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以“标准化+”的理念,对当前清廉村居建设经验进行研究总结,在全省率先研制出台了《清廉村居建设规范》市级地方标准,为基层推进清廉村居建设提供了全方位、多角度的技术支撑和指导。

  “这份规范以区‘阳光村务监督’模式为基准,充分借鉴了小微权力清单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样本工作经验,围绕机制建设、三资管理、村级工程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乡风文明等方面,构建了以9大体系为支撑、12项运行流程为规范、29项内容为履职红线的标准框架体系,让清廉村居建设有章可循。”莲都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这650万元村集体资金存放到银行后,不仅为资金管理加上了‘安全锁’,一年的利息收入还能增加20多万元呢!”前不久,在岩泉街道凉塘村监察工作联络站的全程监督下,凉塘村对照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650万元村集体闲置资金通过竞争性存放的形式存到了银行,受到村民“点赞”。

  除了大额资金竞争性存放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清廉村居建设规范》还对村级劳务用工、村级采购等十余项小微权力运行的高频事项罗列出了清晰的流程图。为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该区纪委监委对农村违纪违法的高发领域进行分析研判,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村级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分类,以清单式、流程化“量身定制”小微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强化村级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管,确保村级小微权力“在轨”运行。

  标准执行是否规范到位,监督保障必不可少。对此,莲都区纪委监委围绕农村闲置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增值利用难等“老问题”,督促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标准要求,联合派驻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组织开展村集体债务专项化解、“组账村管”等系列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20余个。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数字赋能清廉村居建设,将基层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应用与《清廉村居建设规范》有效衔接,一方面为群众实时查询和掌握“三务”公开、民生资金补助等情况提供“指尖”上的便利,另一方面聚焦村级小微权力高频和非高频事项,加强线上预警、线下核查,探索出了一条融合公开亮晒、数据分析、廉情预警的权力运行和监督新路径。截至目前,莲都区纪委监委共碰撞比对预警信息533条,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相关人员131人,挽回经济损失23.27万元。

  “在《清廉村居建设规范》的指引下,目前,全区已建成市级清廉村居引领村4个、规范村59个。”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以强有力的监督推进清廉村居相关标准在基层落地生根,推动清廉村居全面提质增效,为乡村振兴注入勃勃生机。

  (丽水市莲都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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