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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清廉村居绘就乡村振兴"廉底色"

2024-01-23 11:1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温州市清廉村居建设推进会暨加强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工作现场交流会“开”到鹿城区山福镇驿头驿阳村,与会人员沉浸式感受了清廉之风带给和美乡村的新景象。

  驿头驿阳村通过挖掘宣扬廉洁文化,打造“清风古驿·万象福地”的生动实践,正是温州纵深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其中一景。

  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近年来,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清廉村居建设为抓手,紧盯村级权力运行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联合多个职能部门落实村社干部管理制度、持续健全管理监督体系、大力培育清廉文化阵地等,织密织牢“人、财、事”监督网,乡村振兴注入“廉动力”

  “村社干部对于贯彻乡村振兴任务、落实富民惠民政策有着关键性作用。”温州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2023年,温州市纪委监委联合组织、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出台加强村社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十大举措”,推动村社干部自觉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放眼全市,为给村社干部履职立下规矩、明晰流程、划出“红线”,针对农村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温州各地纷纷建立权力清单、服务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等“小微权力清单”,并狠抓制度刚性执行,严格落实重大事项“五议两公开”、村级财务支出“联审联签”、“三务”阳光公开等制度机制,督促村社干部履好职担好责。

  乐清市纪委监委建立健全村社干部“三清单一禁令”机制,围绕村社重大决策、日常管理、便民服务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对村级组织权力和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和流程再造,开列村社小微权力105项、村社干部履职清单31条以及负面清单15条,并联合组织部门制定出台《村社干部行为“十二条禁令”》,全面厘清小微权力边界,确保权力事项公开透明、监督事项清晰明了。泰顺县纪委监委开展“村书记代言清廉村居”行动,让“一肩挑”干部通过镜头公开讲廉、谈廉、诺廉,提高清廉自觉性。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也是清廉村居建设必须整治的重点。为此,温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对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严肃查处一批蚕食农村集体经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

  为持续深化清廉村居建设,温州各地建立健全清廉村居建设常态长效机制,助力乡村组织振兴和乡村善治。依托数字赋能,村级工程、村级采购、救助补助等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实现“全程留痕”“不可篡改”“可以追溯”,进一步织密了温州基层“监督网”。龙湾区运用云平台区块链、大数据等新兴技术,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在权属确认、合同签署、资金监管等关键环节的服务效能。鹿城区首创“村务卡”结算制度、要求“三务”扫码阳光公开,实现村社事务全方位监管、财务全流程可查。2023年,全区各村社已落实村(居)务、财务、党务公开16426条;1722名村社干部通过“村务卡”交易13428笔,现金报销比例同比下降82%,涉“三资”管理检举控告数同比下降46.8%。

  此外,温州市还深入推进“无检举控告村居”建设,完善信访件办理质量考评、审核反馈、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全市信访举报总量、检举控告量、农村基层信访举报量实现“五年五连降”。

  推动一地“盆景”向全域“风景”转化,如今,清廉之花在温州越开越盛。瓯海区泽雅镇纸源村深挖古法造纸廉洁元素,将廉洁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相互融合,因地制宜、寓廉于景,让人们在体验乡村旅游的同时,感受徐徐清廉之风;永嘉县则从廉洁文化阵地、特色文艺精品、清风传播载体等方面综合发力,推动廉洁文化浸润人心、化风成俗……温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将廉洁文化建设融入乡村振兴,深入挖掘提炼本地红色文化、历史文化、村规民约中的廉洁文化元素,推动廉洁理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工作生活,化风成俗,不断为基层治理注入廉动力。截至目前,全市新培育省级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3家、市级清廉建设突出成绩单位9家、市级引领型清廉村居636家。

  “我们将把推动开展清廉村居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坚持系统化推进、立体化监督,持续擦亮乡村振兴清廉底色。”温州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表示。

  (温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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