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项目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量大,社会关注度高,业务交集面广,在项目立项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各环节存在诸多廉洁风险,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紧迫且任务艰巨……”浙江交通集团下属轨道建设集团廉情分析座谈会上,该公司纪委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省轨道建设集团纪委以开展“强基固本、改革攻坚、项目提速”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为核心,构建以岗位为点、流程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把好权力运行“配置关”。权力是把双刃剑,有权力的地方,就容易滋生腐败。公司纪委根据组织架构调整人员岗位动态变化情况,组织本部12个职能部门结合工作职责,聚焦资金密集、审批监管、权力集中、社会交往等廉洁风险高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科学划分权力归属,形成部门权力事项清单共56项,涵盖议事决策、行政后勤、选人用人、资产管理、招采管理、党建纪检等17个类别,进一步厘清本级部门之间、本级与所属公司之间的权责界面。
把好权力运行“防控关”。公司纪委在全员岗位廉洁风险排查基础上,组织本部全体管理人员通过自己找、同事提、领导点等方式,对各部门重点权力事项廉洁风险进行系统排查和科学评估,从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方面,查找出可能发生腐败问题的廉洁风险点,形成了52个重点权力事项廉洁风险防控对照表。同时,根据各类可能发生风险的因素,对廉洁风险点进行准确评估,合理确定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明确典型风险事项,从教育提醒、制度机制、监督约束入手,制定可操作的针对性防控措施,真正将廉洁风险防控嵌入主营业务全周期、内控管理全链条。
把好权力运行“监督关”。公司纪委将深化权力阳光建设作为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建立权力运行“晾晒考评”机制,制定出台细则,围绕阳光工程、阳光业务、阳光招标采购等七个维度,细化各业务部门权力运行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每年开展一次自查自评和现场考评,对可能发生腐败行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风险预警和提醒纠偏,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针对摸排的廉洁风险点,探索建立分管领导廉政交底与风险通报制度,通过集中管控、动态销号、定期反馈,逐步化解风险、实现闭环,让廉洁风险防控从“无序”固化为“流程”。
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性的工程,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下一步,省轨道建设集团纪委将推动廉洁风险防控与强化合规管理、内控体系建设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围绕《公权力监督工作手册》编制,形成有辨识度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成果,筑牢干部员工知风险、避风险、防风险的意识,确保权力运行不失范、不失控、不失管,推动监督更具精准性,防控更有针对性,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廉洁“防火墙”。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