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19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自法律援助律师选拔机制实行以来,为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或拒绝为符合法律援助的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等情况基本得以杜绝。去年以来,全区700余起法律援助案件,实现零投诉……”日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党风廉政工作会议上,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张建华汇报道。
为有效防范法律援助案件指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人情指派、关系指派等问题,鄞州区司法局推出法律援助律师选拔机制。通过自主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等层层把关,选拔出60名优秀律师,组建法援律师团,并配套法律援助量化积分、援助律师团队管理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等管理制度,细化援助工作“廉洁交往负面清单”,签订廉洁从业承诺书,把牢清廉关口。
法律援助机制的创新,是区司法局推进“清廉司法”建设的措施之一。该局立足“司法蓝”标志性底色,建立健全自查自纠、问题整治、风险防范等长效机制,创新开展廉洁问诊、警示教育等活动,全面提升司法行政规范化水平,在司法蓝色底蕴上浸润清风正气,逐步形成独具特色的“清风蓝”廉政品牌。根据司法业务的特殊性,该局以执法司法规范化水平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排查业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点,开展“不负韶华,攻坚担当”责任大讨论活动,形成103张“个人+科室”风险清单,细化出19个工作目标36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同时开展专项整治,紧盯社区矫正、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围绕行政复议、行政执法监督等9个领域,通过自查和抽查的方式,防范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招揽业务、私自收案等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在鄞州区纪委区监委的督促指导下,区司法局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建设,完善了《行政复议决定审批程序规定》《鄞州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等制度和流程21个,明确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入户走访时,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为权力运行划出边界,压缩权力寻租空间。
在队伍建设上,不断自我加压,常敲警钟。今年,该局组建五支“廉洁问诊”行动小组,下沉一线实地走访,对基层司法所的法律服务情况进行“廉洁把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定期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干部和工作人员深入监狱实地参观,让职务犯罪服刑人员“现身说纪”“现身说法”,用他人的惨痛教训,警醒每一位工作人员,坚守廉政底线。
“在清廉机关建设中,我们运用廉政风险点大排查这一试金石,让廉政风险防范意识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各环节,让每一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能时刻规范履职用权,自觉遵纪守法。”鄞州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区将总结经验、打造样板,以更实的举措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