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2 06:3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嘀”,随着短促的一声轻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犯罪嫌疑人小石(化名)的手机上立马弹出了一个橙黄色的页面,上面显示“反馈意见”“测评问卷”“举报控告”等多个选项。他点点手机,就实现了对办案人员的评价和建议。他是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推出“检察阳光码”以来的第一位使用者。
推出“检察阳光码”这一创新做法,源于前段时间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发出的一份监察建议,因为在处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关问题线索过程中,发现少数检察人员办案存在释法说理不够充分、司法行为不够规范、检察为民办实事不够到位等问题,为此,从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提出了进一步增强司法质效、推动外部监督、提升履职能力等方面的监察建议,“检察阳光码”就此应运而生。
“检察阳光码”是致力于常态化规范司法行为,给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检察产品的创新探索。它是一个在检察办案过程中自动生成,并内嵌于相关法律文书底部的二维码,一案一码,全案赋码,让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律师以及听证员、代表委员等可对每个案件的办理进行全过程监督,对每个承办检察官的办案作风、廉洁情况等做出真实评价,并提出意见建议。
所有信息都将对接到“浙里办”移动端,不仅确保评价主体的身份真实性,还可以及时进行意见回复等处理,更能及时、有效、全面地掌握外部不同主体对检察机关的评价。
“以前我们要调取资料、联系检察官反映情况,都必须走申请流程,一来二去费时费力,现在有了这个‘阳光码’,我们直接可以在网上和检察官零距离接触,及时反映各种情况。”一位正在奉化承办案件的外地律师认为,合理运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还有助于打造检察内外监督有机融合的闭环式监督机制。
奉化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推行“检察阳光码”,既能让检察办案更有效地接受外部监督、倒逼检察作风转变和办案质效提升,也能满足纪检监察机关主动监督规范司法行为的现实需要,通过运用数字赋能,可以在第一时间了解和掌握来自社会各方面的真实反映,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人员在每一个司法环节可能存在的漏洞和缺陷,将案件始终置于公开公正的法治阳光之下,彰显积极司法、能动司法的最大成果。
此外,为合理运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强化“检察阳光码”的结果运用,同时推出检察人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办法,把每次案件办理结束后“检察阳光码”的评价反馈内容及情况作为积分制的重要量化考核指标,对存在检察人员履职不当、案件质量较差、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等不规范行为的予以扣减分,并加强对重点案件的质量评查、廉政风险排查和责任追究,一月一积分,一年一考评,确定年度考核等次,将绩效奖金与考核等次挂钩,确保检察人员廉洁规范履职。
自“检察阳光码”运行以来,共收集测评问卷68份,反馈意见16条,检察人员自我约束和规范意识显著增强,案件质效显著提升,为常态化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指引和参考,实现“扫码随手评、监督掌中握、规范全程跟、公正方寸见”的良好效果。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