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5 08:12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您好,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检察院温馨提示:根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请勿违规过问干预办案,打听案情,请托送礼,公平正义需要你我共同守护!感谢您的支持,电话正在接通中,请稍后……”从9月1日开始,如果您拨打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的办公电话,首先入耳的就是这段电话彩铃,提醒来电人员严守“三个规定”。
面对当事人或请托人打听案情、干预办案等易发廉政风险,今年以来,镇海区检察院以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为抓手,制定《关于落实“三个规定”实施办法》,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定期排查司法办案重点岗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强化司法办案全过程监督,深化清廉机关建设。
严格执行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是落实“三个规定”的关键。镇海区检察院要求部门负责人严格实行零报告制度,案件承办人员对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情况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的,视情采取约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等措施;构成违纪违法的,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同时将检察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重大事项的情况和承办人员相应的记录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工作业绩考核体系,作为考察检察人员是否遵纪守法、依法办事、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截至8月底,累计报告重大事项65条。
“在部门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填报的基础上,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开展检查。”该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已对重大事项填报情况开展了两次检查,对个别人员选择性填报、模糊性填报,既不填报具体什么人过问,也不填报过问的什么案件等实质性内容的情况,对具体案件承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约谈所在部门负责人,督促其严格落实“三个规定”。
从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破题,镇海区检察院进一步聚焦检察权运行,在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和指导下,紧扣捕诉一体化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工作实际,围绕检察权运行的各个环节全面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目前,共排查出廉政风险点56个,制定防控措施120余条。
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该院还加强日常监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围绕公车管理使用和公务接待,有针对性地开展了2次专项监督检查,下发《监督提醒通知书》4份,主动约谈相关责任人4人,提醒教育2人。
同时,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还根据该院年轻干部占比高的实际,把80后年轻干警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加强警示教育。组织年轻干部认真学习《“80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录》读本,以案为鉴自查廉政风险,剖析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把控案件质量的同时,守牢廉洁从检底线。
此外,该院还大力推动社会监督,深化“检察听证”制度,助推清廉机关建设。该院聚焦不起诉案件、当事人争议较大的疑难案件,建立由员额检察官主持,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作为听证员参加的检察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自觉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增强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提升检察公信力,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截至目前,该院已开展“检察听证”3次。
“清廉检察机关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下一步,我们将继续监督制约检察权运行,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监督,提升清廉机关建设质效。”镇海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