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4 07:41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年来,温州市洞头区民政局围绕“清廉民政惠民生”主题,注重内控力构建、源动力激发、数字化赋能,着力抓好清廉用权、容错免责、精准补助等关键环节,驰而不息推进“清廉民政”建设。
强化内控力,精准规范权力运行
“专款务必专用,我们要把有限的专项资金用在刀刃上,必须把好事前审核关和事后审计关。”洞头区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在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会上,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作出强调要求。
民政项目涉及资金多,近三年来,区民政系统省级和市级转移支付资金将近5300万元,涉及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养老、济困、扶贫等领域,其使用效率和规范度是重要的社会关注热点。为此,洞头区民政局在“清廉民政”建设中,配套完善财经制度,制定出台《内审内控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内部采购管理》等23项制度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救助对象、审批发放程序及验收标准等,严控廉政风险,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同时,该局强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创新出台《洞头区民政局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从规范全局公职人员行为入手,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批和利益冲突回避,严禁利用工作职责从事经济交易行为,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提醒谈话等,全面规范小微权力。
激发源动力,容错推动履职尽责
“这个办法对一些客观因素造成的错误进行了免责,这样我们工作起来也会大胆一些。”被问及对尽职免责办法的看法时,区民政局工作人员一语道出了基层社会救助人员的心声。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兜底困难群体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许多基层民政工作人员最担心的并不是工作量有多大,而是一旦出现错保、漏保就要被追责,这让他们经常“胆战心惊”。
为此,区纪委区监委协同区民政局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尽职免责机制,出台了《温州市洞头区社会救助尽职免责办法》,坚持“区别对待、准确把握”原则,把工作人员主观上已尽职尽责,客观上由于难以预见的困难造成的失误,与不作为、不担当行为进行区分,在机制上为履职人员给予保护。该项做法入选民政部全国社会救助创新实践十佳案例。
通过实施容错免责制度,近三年来,洞头动态新增低保低边对象453户757人,取消低保低边对象1032户2138人,有效防范“错保”“漏保”,也未出现以容错备案为名谋取私利、恶意违规等行为。
借力数字化,简化流程精准补助
“平台可实现部门间数据集成共享,人员死亡后相关数据及时推送给残联、人社、公积金等部门,防止人员亡故后相关待遇仍在发放等情况的发生。”谈到刚刚投入应用的殡葬数字化改革项目时,区民政局工作人员如此介绍。
据悉,以前老人去世后,街道(乡镇)要手工比对火化信息,根据火化信息取消高龄补贴、低保待遇等政策享受,容易出现因信息不共享而未及时取消补助的情况。为此,区民政局全力推进殡葬数字化改革,进一步打通系统数据接口,人员死亡后,火化信息及时推送到各业务系统并进行预警,经办人员根据预警信息及时取消高龄补贴、低保待遇等政策享受,有效避免错发补贴等情况的发生,实现补助资金发放零差错。
“下一步,我们将借力数字化深入谋划‘群众身后事一站式便捷办’场景应用,通过建立‘身后一件事’联办模块、殡仪服务管理模块、公墓管理模块、网上祭扫模块,使应用归集丧、殡、葬、祭等事项,通过同步办理让‘身后事’办理更便捷。”洞头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