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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药品"三关" 涵养清廉医风

2022-11-27 08:2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日前,一场在摄像头下全程录音录像的医药代表接待会,在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卫生院进行。会上除药剂科与医药代表外,使用科室、医院行风监督员也安排专人全程参与。

  对药品采购项目开展“阳光接待”在海曙区各个区属卫生医疗机构已经成为常态。近年来,海曙区纪委监委督导区卫生健康局不断强化卫健系统廉政建设,通过机制守廉、监督护廉和文化育廉严把关口,促进临床用药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管理,以“合理用药”保障“廉洁行医”,医院作风持续向好、医改成效不断凸显。

  机制守廉,严把“选药”关

  “每月医院都有固定的时间来接待我们,选药也根据排名来,我觉得更加公开、公正了。”在结束一次医药代表接待会后,医药代表王先生说。

  药品采购领域一直都是医院廉政风险的“事故高发地段”。遏制药品流通领域腐败要从源头上严把“选药关”,海曙区纪委监委走访调研后向该区卫生健康局献言建策,一套贯穿事前事中事后闭环采购办法应运而生并在全区推广。

  让医药代表的推销公开化、透明化,进行药品采购“阳光晾晒”。各个区属卫生医疗机构实行“三定一有”医药代表接待制度,由院行风监督小组、药剂科、临床医技等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实行集体接待,由“禁”转“疏”,让药品采购工作更为规范也更有底气。

  同时,严格按照“采办分离”原则开展药品“阳光采购”。每次新药招标询价前,都由专业委员会进行前置性专家论证。正式招标时,从行风监督小组中随机抽取1人进行现场监督,记录谈判过程并全程视频录像存档。招标采购后,专业委员会对中标药品用量和实际疗效进行一段时间的动态追踪,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闭环管理、环环相扣,循环改善、善始善终。

  监督护廉,严把“用药”关

  “国家基本药物占比有10家单位在40%以下,未达到标准;抗菌药物门诊处方比例有1家为40.7%,远超20%标准;各单位药品收入占比普遍较高,有14家医疗机构药品收入比例在60%以上……”海曙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对2022年第2季度23家区属卫生医疗机构用药情况进行研判分析后,对用药指标异常之处向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通报。

  用药作为医院的基本环节,也是“敏感区块”,用药不合理不仅损害患者的切身利益,也可能隐含着廉政风险。对此,该区选取海曙区第二医院作为试点,通过多维度监督严把“用药”关,对重点监管药品使用浮动异常的处方医生进行定期排名和公示;对重点监管药品用量、使用金额,重点病种均次费用进行超标预警公示;对不达标科室按规定进行扣罚和廉政谈话并记录,共查处不合格处方医师104人次,扣罚绩效奖金累计7350元。

  此外,还依托DRG医疗质量管理与绩效评价平台、临床路径管理、医院信息化监管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开展核心数据监测分析工作,定期对药品数据进行综合分析精密智控,数智助廉全方位降低用药环节廉洁风险。

  文化育廉,严把“开药”关

  “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走进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门诊大厅,过道中全体医务人员签名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引人注目。

  除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之外,更需要在思想上固本清源,让医生能够自觉抵御医药代表围猎和不良风气的侵蚀,真正为老百姓开好药、开对药。

  今年以来,海曙区纪委监委紧盯卫生健康系统自身作风建设,融合“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在各区属卫生医疗机构开展医药领域警示教育专题活动,培育廉洁教育阵地,推动清廉思想入脑入心,形成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门诊大厅里的廉政文化长廊、病房走廊上的清廉承诺、科室墙上的规范制度、诊室外的警示警句名言、“清廉科室”“清廉个人”评比展示……无处不在的清廉元素不断融入医院发展各方面和全过程,风清气正的生态体系赢得群众口碑,群众就医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宁波市海曙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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