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白马湖建国饭店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倪健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倪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2020年6月30日,倪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倪健作为受国有公司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国有财物共计5.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的贿赂款共计194.5万元。2020年8月25日,倪健因犯贪污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忏悔录摘录
我没能抵挡住坏风气的影响,被供货商的一次次拉拢所腐蚀,收回扣、收他人财物,一步步走向违纪违法的深渊。仔细想想,要是牢记父母的教导,严格遵守党章规定,守住底线,也就不会有今天的结果了。我恨不得一切可以重来,我追悔莫及!
(杭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