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瑞凡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姜瑞凡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礼品;违反廉洁纪律,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大额钱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2020年7月,姜瑞凡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经法院审理查明,姜瑞凡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计人民币132.13万元,数额巨大,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2020年12月,姜瑞凡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5万元,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忏悔录摘录
他们主动跟我结交,借钱给我、向我送礼,就像做生意投资一样,投的是我的权力。有投资就要有回报,他们提出各种违纪违法的要求,要我“帮忙”“通融”,也笃定我会答应,毕竟“吃人家嘴软,拿人家手短”。手中有权力的同志一定要保持清醒,到我这个地步,事业、家庭都没有了。我对不起组织、对不起家人,感到非常后悔。
(温州市纪委市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