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原下城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活违纪违法案警示
违纪违法事实
任活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消费卡及接受旅游活动等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说明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住房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沉迷赌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2021年11月,任活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21年期间,任活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管理、项目招标、承接业务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527万余元。2022年3月28日,任活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忏悔录摘录
在我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我的“亲密兄弟”和“朋友”得到了他们想要的利益,我在他们身上也得到了地位和存在感,获得了金钱使用的自由和赌博带来的刺激,我一度在这自由又刺激的生活空间里无力自拔。如果这次不是组织给我按下暂停键,估计不用十年,我就没有回头路了。
(杭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