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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政策红利 惠及山区贫困户

2020-11-23 09:05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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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的老房子仍未按要求收归集体所有,只有旧房处置程序到位了,街道才能帮您办理房产权证,我们认为窗口工作人员不存在工作推诿的问题。”近日,余姚市梨洲街道纪工委针对该街道燕窝村一位村民的投诉,对街道窗口工作人员办理下山移民安置房产权证进行仔细核查,并及时予以回复。

  为下山移民户的集中安置房办理产权证是近年来余姚市政府推出的一项民生实事。根据规定,集中安置房办理了产权证,就可以像普通商品房一样进行正常的市场交易,这对一些贫困下山移民户来讲,无疑是提供了极大改善生活质量的机会。为了保证政策落实,余姚市纪委市监委专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对安置房办证严格把关。

  梨洲街道作为试点单位,今年9月份起,在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开通临时办证窗口,为符合要求的下山安置户办理安置房产权证。

  “安置房办理产权证,必须拆除在山区所在村原有的全部房屋,包括附属房、临时建筑等,并且原宅基地要归村集体支配,不能两头享受,这是监督的重点。”梨洲街道纪工委书记张小利表示。

  为此,街道纪工委会同职能线办组成联合监督组,对各行政村落实安置房产权证办理前置审核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重点包括是否存在违规给不符合条件的安置房办理产权证及符合办证条件的未及时办理情况,以及办证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这个附属用房还放着农具,查下是不是下山移民户的?”“这幢连片老宅涉及2户居民,未搬迁的另一户也要拍照存档,证据要补齐”......

  10月中旬开始,监督组分两组对街道下山移民安置户进行抽查。第一阶段被抽查的4个村中,第一监督组对下山移民户原登记旧宅的“应拆尽拆”情况进行实地查验;第二监督组在街道办证窗口核查村民上报的申请材料,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向村委会反馈。

  “从抽查情况来看,一些下山移民户存在既不愿拆除旧宅附属用房又想为自己的安置房办证的矛盾心理,这是政策不允许的。”张小利表示,还有就是要警惕拆后重建的问题,村干部能不能始终严把政策关是关键。通过专项检查,我们也准备组建村级监察员网格群,发动广大村民来监督。

  “为下山移民户办理安置房产权证是一项惠民举措,也是帮助山区贫困户进一步改善生活质量的一份政策红利。通过对街道村两级审核把关的再监督,坚决防止‘能办的拖而不办’,更要守住‘不能办得坚决不办’这一红线。”余姚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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