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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问效 确保群众应享尽享扶贫成果

2021-01-22 06:30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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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补助标准提高了,像我们家这种修缮的政府补助2.5万元,自己基本不用再掏钱了,当然愿意改造了!”舟山市定海区小沙街道低保户虞阿姨望着自家危房改造后亮堂的堂屋,乐呵呵地跟前来新年慰问的街道纪工委书记说道。

  2020年11月,定海区住建局和民政、财政、残联等部门联合发文提高全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标准,明确新建(原址翻建、异地新建等)每户补助从2万元提高至3万元,修缮每户补助从1.4万元提高至2.5万元。这对于困难家庭户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利好。

  小小数字变化的背后,折射出定海区纪委区监委扶贫协作和扶贫开发专项监督工作的成效。“现行补助标准与物价水平不相适应,导致部分农村困难户因资金短缺不愿改造危房或危房改造效果不佳,这个问题得抓紧解决,不能让好政策成为‘鸡肋’。”在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的督促下,区住建局积极向上汇报,协调相关部门后,制定出台了新的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补助办法,大幅提高补助标准,同时明确因经济、身体原因无能力自行改造的农户,可以全权委托镇(街道)、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实施危房改造,改造资金除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镇(街道)、村承担,确保好政策落到群众心坎上。

  扶贫成果巩固得好不好,能否让困难群众持续应享尽享惠利政策是关键。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立足监督首责,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充分保持联动协调,全面加强政策层面的衔接完善,紧密结合实际对现有各类帮扶政策及时进行优化调整,牢牢守住并巩固拓展扶贫成果。

  “潘阿姨,您家的水电优惠都办下来了吧?”“办好了,办好了,这个月已经享受上了优惠。”同样在新年慰问的双桥街道纪工委书记在低保户潘阿姨眼里看到了满溢的笑意。

  好的政策关键要看落地执行。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部分优惠政策因现实条件、政策因素等原因无法实现应享尽享问题,定海区纪委区监委通过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的形式,要求区民政局对全区在册低保家庭享受水、电等优惠政策情况进行多梯次的排查。对因开户名与低保家庭户主姓名不一致等原因导致不能办理相关优惠政策的,强化市区两级沟通协调,及时调整相关办理要求,明确低保户可直接凭低保证、开户人相关证件进行政策优惠受理;对行动不便办理有困难的家庭要求各镇(街道)协助或代为办理。此外,重新印制“最低生活保障证”并将社会帮扶政策印制在证件封面,确保困难群众在拿到证件时就能第一时间知晓自己可以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如今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我们将持续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坚决守住扶贫成果。”定海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舟山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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