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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贯彻《条例》 推动履职更加规范精准高效

2022-03-21 07:32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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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 傅智超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是我们党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纪委工作的基础性中央党内法规,必须紧密结合实际,切实把其学习领会好、贯彻落实好,在更加规范、精准、高效履职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守政治定位,切实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牢牢把握《条例》对纪委的政治定位和内涵,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真正把拥护“两个确立”的忠诚度,持续转化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度、实效度。坚持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予以整治,对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干部加强教育督促,对一而再、再而三不整改、不落实的坚决予以问责、严肃处理,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的作用。紧紧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进一步聚焦“三新一高”和市委全会部署的打造“高水平建设和高质量发展重要窗口”、打造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双招双引”战略性先导工程等,进一步找准切口抓实日常监督,推动营造亲商安商稳商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

  落实规范要求,切实推动纪委履职精准化。紧扣《条例》规定纪委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8项具体任务和9项具体职责,在履职中更加精准定向、清晰对焦、力求实效。进一步强化“纪”“法”贯通,切实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监督、防治腐败,始终坚持纪严于法、纪法贯通,准确运用纪法“两把尺子”,实现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党纪处分和政务处分、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同向发力。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执行,持续深化“三不”一体推进,把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推动发展贯通起来,努力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成效;严格内控机制,扎紧织密制度笼子,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规则、程序行使权力、使用手段、采取措施,确保权力规范正确行使。进一步强化情理融合,牢固树立纪律检查工作重在教育人、挽救人、感化人的理念,把执纪执法、政策策略与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组织关怀统一起来,坚持区分态度、事实、情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健全容错免责机制,常态化做好澄清正名、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考察工作,为全市干部高举“丽水之干”行动奋斗旗帜提供坚强保障。

  强化自我革命,切实推动自身建设专业化。全面落实《条例》对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和监督提出的10条严格措施要求,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进一步打好自我革命组合拳,深刻感悟跳出历史周期率两个答案相互关系和自我革命“六个必须”历史经验,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贯通理解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两个革命”中担负的重要责任,增强历史主动,坚定历史自信,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斗争。进一步提升专业素养,深入开展“学《条例》、练精兵”活动,学考结合,助推全市纪检监察干部争学业务、争练本领、争当行家;巩固深化“师徒结对练精兵”等经验做法,创新培养练兵载体,着力提升全员办文、办案等多方面本领。进一步严格自我监督,坚持律人者必先律己,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的自我监督机制,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始终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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