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专题专栏 > 喜迎党的二十大 > 非凡十年·纪检监察人手记

消失的特权

2022-11-04 08:37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乐清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  黄玲芝

黄玲芝_副本.jpg

  乐清市纪委监委针对“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查处难度不断加大的现状,自主研发乐清市纪检监察一体化数字监督平台,以数字化技术提升作风建设治理质效。图为黄玲芝在查看该平台上的预警信息。乐清市纪委监委 陈诚 摄

  “黄主任,我单位明天有批来检查的领导,我们能不能稍微提高点接待标准?他们待一天时间,我准备中午、晚上各安排一次接待,可以吗?”“所有的公务接待都必须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而且原则上只能接待一餐。”

  “黄主任,我下午从镇政府开公车出来查办案件,现在已经到下班时间了,我又住在市区,我能不能把车停在市区,等明天上班再开回去?”“可以的,不过你要在‘三公’监管平台上报备下,然后把车停在机关大院里,千万不能停在小区或家门口。”

  在党风政风监督室日常忙碌的工作之余,我还成为很多人的“政策顾问”,沟通的都是接待标准应该是100元还是120元、办公用房能不能有一两个平方米的弹性空间等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一般情况下,我能解释的就解释下,解释不清楚的,会引导他们询问相关的主管部门。每一次咨询的背后,都折射出基层单位对“四风”问题的重视和谨慎。

  细算起来,我从2013年8月调入现在的科室,至今正好是第10个年头。在这10年间,我眼见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从松到紧、从紧到严的过程,感受着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给基层作风带来的翻天覆地、扭转乾坤的变化。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之前,领导干部甚至是一般公职人员都或多或少地享受着一些特权,出入有公车接送,吃饭有签单权,办公室有豪华装修,拿着以各种名目滥发的津补贴……曾几何时,“公”和“私”之间的界限是含糊不清的,特权主义盛行,不正之风屡禁不止。刚到党风室的时候,初出茅庐的我就经常被派去各个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查财务账、查工作纪律对我来说是件挺简单的事情,因为每趟出去总有“收获”,轻而易举就能发现一些问题。

  后来,随着我在党风室工作的时间渐长,业务能力逐渐提升,成为了科室的业务骨干。但检查却变成一件越来越难的事情,“颗粒无收”变成一种常态。有人说,党的十八大以后,马路上见到局长的身影越来越多,不是走路就是骑车,既亲民又锻炼身体,也有人调侃,现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的特权哪里敢用,有时候为了公事宁愿私款公吃、私车公用呢。大家逐渐有了这样的共识——“四风”问题关乎党风政风,关乎党和政府的执政形象,吃点拿点占点绝不是小事,而是应该牢牢守住的纪律底线。

  当然,作风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在长期工作中我有了这样的体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所以能在基层落地扎根,关键在于制度的刚性执行,实施细则对每项规定都作出了细致的、量化的、可操作性的标准,为基层执行建立了一套不容打折扣的刚性体系。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后,基层纪委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对“四风”问题一律严肃处理,党的十九大以来乐清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88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212人,立案率达54.6%,在基层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这两年,我们还建立了数字化监督平台,通过大数据手段查纠隐匿在数据背后的“四风”问题,为正风肃纪插上科技的翅膀,开启了“科技+传统”“线上+线下”的正风肃纪新篇章。

  这是特权消失的十年,是越来越多的党员干部秉持权为民所用、守护群众获得感的十年。未来十年,我满怀信心并充满期待,我将继续守牢作风建设的大门,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践行者和捍卫者。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