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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巡察从"利剑出鞘"到"锋芒毕现"

2022-11-04 08:38 来源: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泰顺县纪委监委驻县府办纪检监察组组长 潘传梁

  十年来,我亲身经历了基层作风变化的点点滴滴,从巡查主任,到巡察组组长,再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巡察”工作从未离开过我。我见证着巡察体制改革在基层的探索、实践,到成为党内制度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使巡察制度更加完善,监督手段更加丰富,“巡察”利剑作用发挥越来越明显。

  2015年5月,为解决乡村治理中的农村基层作风建设问题,温州市、县两级组建了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主要是解决农村基层干部中存在的作风不严不实、信访突出等问题,当时我作为县纪委分管党风政风的常委兼任县委巡查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这项工作。由于人手不足,往往抽调的都是退二线的老同志,靠的是下沉到乡镇村居,开展蹲点式实地巡查的“土办法”。巡查组坚持以化解农村信访问题为巡查重点,以“三查三清”为目标导向,即:查村级组织及村干部执行农村各项管理制度和廉洁自律情况、查乡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查职能部门履行监管情况,切实理清农村问题底数、清理一批历史积案、清理规范一批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努力实现农村矛盾不出村、信访不出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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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传梁通过查阅账册、比对数据,以精准分析深入挖掘账面下隐藏的“秘密”。篮靖宇 摄

  2016年2月,“农村基层作风巡查组”更名为“基层作风巡察组”,同时对县直单位和重点项目开展巡察。“查”与“察”虽然只是一字之变,却极大地丰富巡察功能,巡察组的巡察内容、方法都进一步拓展,巡察重点转到人、事并重上来,大大提升了工作质效。

  2015年12月,我调任县纪委派驻第二纪检组组长。2017年县委巡察时,为加强巡察组的建设,巡察组组长改由派驻纪检组组长兼任,对县直单位实行交叉巡察,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巡办一体、分级处理”的原则进行,即问题线索按照涉事干部的管理权限边巡边查。期间我组在巡察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时,发现其原办公室主任薛某长期借用单位公款未归还的问题线索,在进一步核实时,薛某通过上级部门熟人打招呼,表示他会归还借用的公款,让我们不要继续查,我们顶住压力没有轻易放弃,最终薛某因侵吞、挪用公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巡察”的利剑作用发挥明显,巡察力度明显加强。

  温州基层巡察的经验做法引起党中央的高度重视,2017年10月召开党的十九大对《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修改,将市、县委员会建立巡察制度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第十四条第三款,2018年1月县委巡察办、县委巡察组也迎来“高光”时刻,不再是临时机构,作为常设机构固定下来。巡察办主任、巡察组组长更加专业化、职业化,巡察的方式方法更加多样、精准,强化数字赋能引入“巡察码”,使巡察更加便捷高效,源源不断地给纪委监委输送“弹药”。巡察不是单兵作战,而是注重与纪检、监察、派驻监督相互融合贯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不兼任县委巡察组组长的职务,工作上没有直接参与巡察,而是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跟进调查处置、监督整改,做巡察的“后半篇”文章。2022年6月,我组根据县委巡察组移送的问题线索,查处了我县筱村镇枫林村原村监会主任某在失地保险指标安排中优亲厚友被党内警告处分的案件。

  十年间巡察力量、巡察方式从无到有,从弱到强,这把利剑越擦越亮。这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通过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的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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