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30 10:13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2021年1月13日,省委第十巡视组对浙江师范大学党委进行了巡视。2021年3月3日,省委巡视组向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浙江师范大学党委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责任担当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学校党委按照“提高站位、照单全收、举一反三、强化担当”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了整改时间表、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以省委巡视整改为契机,凝心聚力全力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学校党委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4次会议、5次整改推进会,形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四张清单”,研究解决整改落实中的重大问题、困难问题。召开领导班子落实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相互之间提出批评意见96条,形成了真诚交流的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协同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学校党委紧紧围绕巡视反馈意见,针对4方面、12类、57个具体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共218项,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巡视反馈后,学校党委对省委巡视组巡视期间移交的20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17件,办结率为85%;对巡视移交的5件问题线索,及时进行分类处置,目前已办结5件,办结率为100%。在巡视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立案4件、了结4件,给予党纪处分2人,政纪处分2人;诫勉2人,教育提醒10人;建立完善制度45项;清退款项127.12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65.4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指示精神不够到位,校党委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职责还有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强化理论学习。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的意见》,2021年以来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42项,确保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已开展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扩大会议5次,着力破解主体责任落实层层递减的难题,切实提升学习实效。严格落实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制度,对存在迟学、漏学和学习研讨不够深入的二级党组织班子及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认真开展了补学。
(二)全力创优争A。印发了《浙江师范大学“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统筹推进学校“十四五”发展规划目标任务落实。强化优势特色学科建设,着力建设一流学科。根据最新的2021泰晤士中国学科评级,我校数学、化学、光学工程三个学科为A-等级。环境/生态学于今年5月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全校目前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的学科共有5个。实施基础学科固本、学科领域拓展、学科平台提质计划,着力建设以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等优势学科引领的教师教育、文史哲艺、理学基础研究三大优势学科群,为学科冲A奠定基础。
(三)理顺多校区管理体制。在全面调研、深入研究的基础上,4月29日撤销原有机构,成立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委员会、中共浙江师范大学杭州校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论证和修订完善杭州校区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杭州校区相关单位职责边界,明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在杭州校区的职能延伸。
(四)完善绩效分配方案。研究制订《浙江师范大学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办法》,根据上级部门每年核定我校绩效工资水平、总量,适时调整校内绩效额度分配、经营性绩效分配等办法,在促进学校发展的同时,保障全体教职工共享发展成果。
(五)提升服务地方能力。编制《“十四五”科研发展与社会服务规划》,深入实施科研平台“赋能”工程和社会服务“深耕”工程,与金华市人民政府研究签订全面深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成立了金华市民营经济学院(企业家学院)、乡村振兴研究院等,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进一步提升。与金华市合作共建“金华竞争情报研究中心”“金华市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金华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浙师大工作站”等平台,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新建龙游技术转移中心,组建了“轨道交通”省级团队特派员团队。
二、关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思政工作顶层设计。出台《关于健全思政工作体系提升思政工作质量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实施细则》,编制实施《“十四五”党建与思政工作规划》《“十四五”校园文化建设规划》,出版《浙江师范大学课程思政微课作品选集》。全面推进“十大育人”体系建设,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二)配齐配强思政教师队伍。制定思政课教师队伍建设提升计划,首批转岗的4位教师已到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制定《2021年度辅导员队伍建设系列活动计划》,积极参与教育部202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修工作,选派优秀学员参训。遴选成立15个辅导员工作室,全体辅导员加入工作室,上半年分主题开展10余期实务论坛。推进“智慧思政”大数据平台和“上课啦”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思政工作信息化水平。
(三)加强思政课程改革力度。加强思政课在线课程教学资源建设,推动教师采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增强师生互动,提升思政课对学生的吸引力。构建形势与政策“1+7”教学模式,第1学期进行线下专题化教学+小组合作学习、另外7个学期进行交互式学习+小组研学,自主设计、开发了基于互联网的课程学习系统,全面推进小班化教学,基本实现开课小班化率达到100%。
(四)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师德师风建设落实年”行动方案》,出台《教师师德失范负面清单及师德失范处理办法》,对近期师德失范事件进行倒查分析。举办全国“立德树人落实机制优秀案例研讨会”,线上直播观看人数累计超过300万人,收到案例1180份。
(五)切实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严格落实专业撤销标准,建立专业建设年度数据库,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动态调整专业。开展第二批校大学生创新工作室申报并立项50项,大力推进学生早进团队、进实验室、进科研项目。新增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总数达到24个。推荐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项目10项、课程思政基层教学组织2个、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中心1个。强化创新创业和科研育人力度,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学校发展战略,在2016—2020年全国师范类本科院校大学生竞赛排行榜中位列第2位;在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中,获全国特等奖1项、一等奖4项、二等奖2项;在省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中获特等奖4项、一等奖1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3项,总积分列全省第二,学校获杰出贡献奖。着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出台并落实《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办法(试行)》《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监控与管理办法》《学位点动态调整办法》等。
三、关于“落实‘两个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系统谋划、深入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学校党委召开全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推进清廉校园建设。紧密结合省纪委、省教育厅《关于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和省教育厅党委《关于落实中央巡视、省委第十一轮巡视发现高校存在共性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以及全省公办高校“一清理、两专项”工作,研究制定《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试行)》,校院两级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分析研判和整改落实。
(二)扎紧重点领域廉政篱笆。出台《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管理办法(试行)》《学科运行经费管理办法》《“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科、科研经费资助出版著作管理细则》《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人才培养经费管理办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合作办学经费分成比例实施办法(试行)》《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办法》《培训合作单位经费分成比例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从源头规范科研、采购、招生、合作办学、教职工经济活动等。开展风险领域警示提醒和政策宣讲;把学科、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招标采购以及教职工个人从事市场活动、项目合作、社会服务等重点领域列入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主题,校院两级联动、职能部门协作开展排查整改。
(三)强化监督执纪。相关人员就函询未如实说明问题作出书面检查,所在单位党委召开专门会议,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因殴打他人,给予有关教师严重警告处分,并不再续聘。坚持“一案双查”,用好“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运用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对有关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不断强化纪律规矩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编制2016年至2021年违纪违法案例选编;制作警示教育PPT通用版,校纪委委员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对联系单位开展警示教育。在行知学院开展支部纪检委员监督试点工作,出台《中共浙江师范大学行知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深化党支部党建监督工作的实施指导意见》。积极参加上级轮训,坚持做好“每周一学”,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探讨,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做实党史学习教育“我为师生办实事”活动。校党委班子成员以“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为主题,为师生讲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每人领衔破解1项师生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重点难点问题;中层干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共列出办实事清单241项,积极为师生办实事办好事;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和师生成长需求,根据师生党员的学科专业特点,设立党员先锋岗1880个,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加快学生公寓改造施工。制定学生公寓改造提升三年工作方案,2021年安排1020万元用于公寓改造,目前已经施工的项目260万元,寝室配套100万元改造工程采购、660万寝室家具采购已经完成招标流程,暑假期间完成寝室调整搬迁、配套改造、新家具安装等工作。2022年计划安排286万元更换家具,200万元修缮;2023年计划安排600万元更换家具,200万元公寓改造。
(三)坚决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有关单位班子成员全额退回违规发放的津补贴共计43.7917万元,自2020年度开始,取消校外业务拓展激励奖的发放。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津补贴发放有关规定,各二级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在学校核定的额度范围内发放。相关学院退回超标准配备工作保障车,更换为符合标准的工作用车。出台《行政办公用房管理实施细则》,对全校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专项摸排,建立了办公用房定期督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中层领导干部超标的已通过隔断、调整或腾空等方式整改到位,对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领导干部给予批评教育;科级及以下干部办公用房集约节约使用调整完成。
五、关于“对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不力,存在较大廉洁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规范合作办学管理制度。出台学校《非学历合作单位分成比例管理办法》,对学校收益同一贡献段的合作单位,执行统一的分成比例。出台《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合作办学经费分成比例实施办法(试行)》,根据双方承担职责确定分成比例。进一步加强合作办学单位的监管,完善退出机制,对合作办学中存在教学质量严重滑坡、影响学校声誉等情况,及时予以处理,直至终止合作。对有关教师予以严肃的批评教育,浙江砺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今后不得以浙江师范大学名义作招生宣传,相关教师已按照协议约定金额向学校补交2017—2020年的合同款40万元。举一反三,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排查清理,未发现存在类似情况。通过全校继续教育工作会议、合同审签等形式加强合作办学政策宣讲。
(二)进一步严格招生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招生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和责任分解清单》,全面开展招生工作的自查自纠。建立阳光招生机制、重大事项领导小组集体决策机制和制约机制,实行保密制度、工作责任承诺制度、回避制度、实行岗前教育培训制度,除体育特长生招生考试外已全面实行统招。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工作流程图、制定时间进程表,明确职责分工,进一步推动招生考试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召开考前动员会、编印下发《招生考试红绿灯》、深入剖析违规违纪案例等方式,提高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让底线思维深入人心,绷紧招生安全弦。修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全覆盖巡查所有学院研究生招生面试现场,全覆盖审核所有招生专业面试评分标准、49个招生专业调剂标准、2043名拟调剂复试考生资格。
(三)进一步强化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召开全校学科、科研经费使用政策宣讲会,开展警示教育。出台《学科运行经费管理办法》《“双一流”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学科、科研经费资助出版著作管理细则》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学科、科研经费使用红线,筑牢科研经费使用底线。建立“学科、科研经费使用监督抽查”制度,构建了“学科、科研经费资助出版著作网上申报管理系统”。
六、关于“干部选任和监督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前瞻性谋划。制定出台《干部队伍建设五年规划(2021—2025)》,起草制定、修订中层干部选任、激励、培训、考核等制度7项,并将校本制度汇编宣教纳入2021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做好制度的学习解读,抓好制度的落地执行。建立校党委定期研究干部工作机制,校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选人用人工作。实施年轻干部队伍建设“青蓝工程”,建立优秀年轻干部人才库,做大干部人才资源的“蓄水池”。常态化举办中青年骨干教师研修班,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对部分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调整,目前学校40岁以下中层干部占比为18%,符合上级对高校年轻干部队伍建设“两个15%”的要求。
(二)进一步规范干部选任。严格执行《浙江师范大学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明确党外校领导不参与干部议题的讨论和决策,进一步完善会前沟通机制。按照分类分批整改的原则,制定干部轮岗交流方案,对在同一岗位任职超过10年或满两届的干部分步推进轮岗交流,8名干部已调整到位,其他相关干部将结合实际适时调整到位。着力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在干部动议酝酿中加强分析研判,拓宽选人视野,充分考虑学科专业、籍贯、出生地等因素,避免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同一部门负责人的学科专业、籍贯等结构过于单一。
(三)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管理。修订完善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和审批制度,推出教职工因公、因私出国境网上审批系统,做到“应备尽备、应交尽交、应审尽审、应查尽查”,中层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已全部移交学校党委组织部管理。已对26名瞒报、漏报个人有关事项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巡视指出的7名兼职时间超10年的干部均已退出相关兼职;启动中层干部兼职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将干部兼职情况纳入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内容。有关人员违规兼职的酬金已全额退回。
七、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存在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坚决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基层党组织考核激励,出台《基层党支部考核评价办法(试行)》,修订《学院、研究机构年度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情况评价,作为“两优一先”等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结果为“差”等级的党支部,进行整改提升。完善二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将党建推动服务师生成长成才、服务学校内涵发展、服务经济社会进步等列入述职评议内容。深化党支部书记责任、问题、整改清单机制,已开展2021年度建单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跟单”。结合后勤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后勤集团党的组织体系设置。
(二)选优配齐党务干部队伍。5月初11名管理经验丰富的五级六级岗管理干部已充实到组织员队伍中,加强了党务队伍力量,每月开展组织员业务论坛。设立机关党委,明确由分管党建的学校党委副书记分管机关党委工作,调配了党务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担任专职机关党委书记,同时增设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岗位,强化机关党建工作力量。
(三)优化组织生活形式。对省委巡视指出的组织生活制度未执行到位的党支部进行批评教育,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整改,同时在全校范围对2020年度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推进师生、校地党支部共建,截止目前已建立14个校地党建共同体,开展主题党日活动20余次。开展“寻访红色印记、传承红色基因”主题实践活动,打造浸润式、互动式、体验式的“实境”课堂,累计组建了500余支寻访小分队,寻访红色教育基地200余个。
八、关于“少数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担当作为意识有待提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研究制定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意见。出台《关于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两个担当”良性互动机制,健全组织为干部担当的容错纠错和澄清保护机制,完善担当履职的精准赋能机制以及谈心谈话、奖优评先、离岗休养等关心关爱机制调动干部积极性,形成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组合拳,激发干部在重点工作推进中攻坚克难的冲劲和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
(二)强化实干实绩导向。在中层班子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中,增加“担当作为反向测评”,区分班子、个人列出19条负面清单,并将其作为干部考核结果的重要观测项。不断巩固“干部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成果,加强对干部的日常考察、近距离接触,强化知事识人、考人促事,进一步引导和推动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三)加强与干部谈心谈话。与提交辞职申请的干部进行交流谈心,深入了解其思想动态、工作情况、身心状况,加强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困难,鼓励振奋精神,推动履职尽责。同意3名干部辞职申请,其他干部已及时调整工作状态,继续留任。
九、关于“对巡视发现、审计指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协调沟通。已与世界华人联合总会教育委员会积极协调沟通“阳光使者”国际派遣生项目问题,了解到目前已有18名学员获得了不同额度的补助。近两年没有学员向我校表达诉求。学校党委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了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
(二)加大催款力度。2021年4月15日收回资产经营公司剩余全部借款1721.03万元。于2021年1月10日前上缴省财政房租、场租收入共计5085.33万元。“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已清理125.47万元,剩余正在持续清理中。严格落实和执行《应收及暂付款管理办法》,从严控制各种暂借款,严把审核关,对借款管理职责进行明确落实,责任到人,建立借款的定期清理机制(至少每年清理一次),避免借款长期挂账问题再次发生。出台《基础教育合作办学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基础教育合作办学工作,有关合作单位已按照协议履行经费支付事宜。
(三)全力查实固定资产。目前已完成图书档案、在建工程、对外投资、房屋构筑物账账相符整改,设备类固定资产账账核查完毕,合计117747.36万元,已完成调账工作的98.3%。出台《藏品管理办法》。相关房产质量检测(房屋安全评估)已完成,目前正在同步开展房产测绘和消防安全评估。
十、关于“对主题教育检视出的问题整改不够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理论学习制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健全政治学习制度的意见》,健全“第一议题”、学习传达、党委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巡听旁听、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联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等6大制度,进一步健全从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党政联席会、党支部到全体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制度规范体系,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2021年以来,学校党委召开会议26次,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省委相关会议精神54项,确保做到及时跟进学、结合实际学。
(二)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校党委坚持高起点开局,确保高标准推进,做到高质量拓展,把学习党史同总结经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全校兴起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的热潮,切实把全校师生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
下一步,浙江师范大学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按照“四个结合”的要求,把整改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与推动学校中心工作相结合、与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与庆祝建党100周年相结合,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凝聚起谋发展、促改革的强大合力。一是谋深做实政治建设文章,不断增进建设“重要窗口”和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师担当。深入笃学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两个维护”,强化政治引领,着力破解人才引进、资源配置、绩效分配等深层次矛盾问题,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深度服务地方发展,健全完善治理体系,凝心聚力推进一流大学建设,推动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落地见效。二是抓紧抓实“两个责任”落地,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强化“四责协同”和压力传导,推动责任落实到边到底。坚决树牢以师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致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反弹回潮,有效加强对合作办学、招生、科研经费使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的防控和监管,着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三是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工作能力水平。不断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着力抓好干部年轻化、专业化建设,严实干部日常监督,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打造新时代忠诚干净担当的“浙师铁军”。四是借力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担当,把握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契机,推动解决平常没有发现的问题、解决原来就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解决平常较难解决的问题,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79-82282678;邮政信箱: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江师范大学学校办公室;电子邮箱xqdt@zjnu.cn。
中共浙江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