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浙江省监察委员会

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关于十四届省委第十二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2-04-08 10:00 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9日至6月18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省政府驻沪办党组进行了巡视。8月24日,省委巡视组向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担当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省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一改到底的原则,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每项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一条也不含糊、一件也不放过,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和推进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省委巡视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省政府驻沪办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关于落实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4个方面28个问题,提出了69项整改措施召开巡视整改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责任和分工任务。召开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巡视反馈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对照检查,为整改工作顺利开展凝聚共识、汇聚力量。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查落实。建立整改督查机制,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先后6研究巡视整改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对照四张清单内容,逐项汇报省委巡视整改问题推进落实情况,提出下步落实举措。巡视整改情况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对整改消极对待、不担当不负责的坚决追究责任,确保巡视整改高质量、高标准完成。

  在巡视整改中,批评教育9人次,建立完善制度18清退款项1.001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巡视以来,先后召开8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最新指示批示精神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主政浙江期间对驻沪办的批示精神的学习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精神,切实提高贯彻落实批示精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修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根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重新修订2021年《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重点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史学习教育、意识形态工作、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经济工作等重要论述列入其中,并按要求安排重点交流发言6,做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全覆盖。

  (三)抓好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一是突出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办事处联络站”“桥头堡作用,持续统筹汇聚内部力量,逐步将政务接待、信息报送、建筑管理等工作重心向服务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转移。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开展地市联络处、地市商会的走访调研工作,三服务工作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提升信息提炼加工水平。探索开展联合调研活动,与上海经济信息中心、同济大学等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完成调研课题2个。提炼和整理形成相关专报3篇,均得到省主要领导批示。开展我省和长三角二省一市的横向经济比较,完成3期长三角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完成自主调研课题3篇。办事处成功当选各省区市、中央部委驻沪信息单位信息协会副理事长单位。四是强化主动对外宣传意识。补齐门户网站宣传短板,在走进浙江版块中新增走进长三角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专栏,宣传报道我省在长三角一体化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方面的最新政策、举措等动态借助各类论坛、推介会、上海市浙江商会活动宣传推介浙江与天目新闻长三角新闻中心建立合作机制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二、关于对服务接轨上海、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系统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一是梳理收集2018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三角一体化相关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中央和省委出台的关于长三角一体化政策文件,并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辅导讲解,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制定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关于服务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二是发挥办事处服务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职能作用,建立我省在沪知名专家、知名浙商资源数据库,召开浙江省在沪人才联合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积极对接上海市浙江商会,梳理在沪知名浙商资源,掌握登记在册知名浙商400余名。

  (二)统筹工作力量。一是厘清办事处职能,修订《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待批复。加强与我省各市驻沪机构、各级在沪商会的沟通交流,召开浙江省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联络)处工作会议2次。二是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充分发挥浙江在沪知名专家众多的优势,聘请前沿学科领域专家开展业务培训,补齐能力素质短板邀请中国浦东干部学院教授专题授课《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三是建立健全驻沪单位联系沟通机制,组织开展专家走进浙江、浙商家乡行等活动,引导集聚优势资源要素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积极谋划浙江在沪商会结对支持浙江山区26县实现共同富裕活动,制定《在沪商会结对支持浙江山区26县实现共同富裕活动方案》

  (推动重点难题破解。一是牵头走访我省各市县在上海设立的科创飞地和浙江大学上海高等研究院,相关专题调研报告获省主要领导批示,加强与省科技厅等相关部门对接,争取省级相关部门对我省在沪科创飞地的科技、人才配套政策,加速推进长三角G60浙江科创基地建设配套政策落实和我省在沪科创飞地的健康发展。二是进一步健全浙江省在沪人才联合会日常运行保障机制。召开浙江省在沪人才联合会一届二次理事会议,共增补副会长5名,理事17名,特聘专家6名。三是协调推进长三角国际金融贸易服务中心建设,实时保持与省发改委、省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上海临港新片区管委会、临港集团的常态化联络协调,起草《关于在临港新片区设立长三角浙江国际金融贸易服务中心的可行性报告》等材料,成功推进沪浙两地就共建长三角(浙江)国际金融贸易服务中心项目签订框架合作协议。

  三、关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履行服务保障职能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对在沪浙江商会服务指导。一是修订完善省政府驻沪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上海浙商工作的意见》,加强对我省各级在沪商会的服务指导和管理,强化政治引领、政策把关、活动审核,加强对党建工作、商会秘书处规范化建设的指导。二是运用好我省在沪商会秘书长联席会议、各市上海周活动、商会会长议事会等平台,及时通报有关我省营商环境、优惠政策、产业项目的最新政策文件精神。三是动员各地市驻沪机构积极组织浙商家乡行活动,并强化对招商成效、项目落地情况的后续追踪服务。20216月,上海市台州商会召开2021年返乡投资座谈会,10月,湖州驻沪联络处带队考察长兴煤山,上海市衢州商会携手腾讯集团返衢召开乡村振兴主题座谈会,杭州驻沪办凝聚沪才走进建德。

  (不断增强服务企业主动性。一是扩大企业服务群,将我省正常经营进沪建筑企业全部纳入服务范围主动联系企业600家,新加入工作群企业208走访企业28家,下工地32次,力所能及地解决了工地管理人员考勤违规、工地实名制管理、工地创优服务等问题。二是积极与上海市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对接,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反映企业诉求,争取政策支持,切实维护我省进沪建筑企业信用评价管理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三是走访调研地市级商会和我省在沪试点登记县级商会,组织召开县级异地商会试点登记工作培训会议,就异地商会注册登记、运行发展等问题邀请上海市合交办、上海市民政局为拟申报单位进行业务培训确定12家列入第二批县级商会试点单位名单

  (增强服务群众意识。一是牢记宗旨意识,提升服务能力,建立意见征询机制,通过在沪人才联合会等多个平台发布见征询表,汇总相关意见。二是加强公共服务职能,主动为我省在沪和赴沪企业、经商人员、就读学生和赴沪群众服务。充分挖潜利用在沪接待资源,依托上海接待服务保障平台,为来沪、在沪浙籍人士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宾馆食宿和交通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保障。组织召开我省各市政府驻上海办事(联络)处接待工作交流会,加强驻沪机构接待工作交流,共享接待资源。三是门户网站开设走进浙江人栏目,提供浙里办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链接。

  四、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有关要求,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每半年专题研究分析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20216月,组织开展了党员思想动态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7月,召开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分析会,会上就党员思想动态调查情况作了通报。二是加强对省驻沪单位党委的领导,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基层党建检查工作。202112月,结合党建工作专项检查对各党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检查,并组织开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各党支部书记以书面形式述职,驻沪单位党委召开会议对述职报告进行评议,给出评议考核意见。三是积极完善突发舆情风险防控机制,制定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切实提升应急处突能力。

  (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一是鉴于办事处力量有限,注销海上贤亭公众号,将公众号相关功能整合到门户网站完善门户网站学习教育园地版块。二是重点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水平,明确专人负责,完善网站管理制度,建立网站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委托门户网站技术维护单位就网站安全漏洞进行排查修订《办事处门户网站管理办法》三是强化责任意识相关处室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的通知》,网站管理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全面压实党组主体责任。一是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成员切实履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定期向党组汇报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我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办事处五张责任清单,并严格对照抓落实。二是根据省委有关文件最新精神,重新修订2013年制定出台的《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我省<办法>的具体措施》。三是组织学习我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意见》《中共浙江省委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业行为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文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四是加强对机关支部、地市联络处支部、退休支部的分类指导,分类制定、签订年度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并结合年度党建述职评议工作、基层党建检查工作202112月,对各支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加强驻沪单位纪委执纪监督力度。一是加强驻沪单位纪委班子建设,制定《中共浙江驻沪单位纪律检查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二是细化日常监督,制定《办事处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监督办法(试行)》,综合运用走访、调研、督查、谈心谈话等方法,强化重大事项资金使用情况的事先把关、事中监测和事后备案,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三是成立办事处内审工作小组,按工作职责开展内审工作。202110月,内审工作小组赴松江、金山驻点工作组开展检查。

  六、关于防控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进房产移交工作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15月,省财政厅下发《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同意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房产无偿划转的复函》,同意将省政府驻沪办和下属建管中心合计9202.67平方米房产无偿划转至省国资运营公司下属上海富浙实业。7月,办事处与上海富浙实业完成交接。今后,无房产出租事项。

  (加强修缮工程管理。一是制定《办事处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对方案报批、招投标、施工单位资质、施工合同、工程量变更、预算结算清单等进行规范。二是加强风险管控力度坚持修缮工程党组集体研究通过招投标代理公司比选,确定了20219月至20229期间办事处招标代理公司。三是资产管理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高风险管控意识。

  (强化防疫资金使用监督。制定《浙江省境外疫情输入防控工作专班上海驻点工作组物资采购及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加强对松江、金山驻点工作组防疫物资采购、领用及资金使用管理。

  七、关于财务资金管理比较混乱,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一是对财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务报销相关制度。二是认真查核无发票和报销凭证不齐费用支出,补充相关凭证,已补充14笔白条附件,补齐201911月组团疗休养相关人员名单。

  (抓好政务手机套餐问题整改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要求,从严规范财务资金管理,从20217月起,省政府驻沪办下属建管中心人员停止使用政务手机套餐清退款项1.0017万元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根据收支两条线规定,将2016年至2017年房产出租收入,扣除纳入预算并已支出的收入后上缴省财政厅共计521.28万元。

  八、关于干部培养使用和监督管理存在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根据办事处职能任务需要,制定《办事处干部教育培训计划》。主动与省委组织部对接,结合年度培训计划有序完成处级干部任职培训。二是启动正处长配备工作。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1名干部的任职时间进行重新审核认定,重新任命为四级主任科员。对2名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所涉及干部的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进行了重新认定。

  (规范因私出国(境)管理。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对业务人员加强培训,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二是重新修订《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补充完善干部因私出国(境)频次、经费、纪律、在外停留时间、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意见等规定。统一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表样式。三是梳理干部出国(境)备案登记情况,对3名在职公务员进行补备案登记。

  九、关于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落实办事处党组驻沪单位党委各党支部三级责任体系,层层压实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制定五张责任清单。加强党建指导结合年度考核工作,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每年听取驻沪单位党委工作汇报每年印发党建工作要点。

  (积极推动驻沪单位党委抓好党建工作。一是组织各党支部开展模范机关创建工作自查自评,并将驻沪单位党委模范机关创建自评报告报上海市市级机关工委。按照要求,组织开展支部换届工作,7个支部完成换届选举。二是202112驻沪单位党委向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汇报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各党支部党建工作情况的专项检查。三是制定《浙江省驻沪单位基层党组织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202112月,已组织开展党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四是定期举办党务知识培训,确保党支部书记轮训全覆盖。20213月,举办党务知识培训,邀请专家解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9-10月,先后组织接待处、建管中心、温州、舟山、金华、嵊泗驻沪联络处(工作部)党支部书记参加上海市市级机关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一是制定出台《党支部工作手册》推动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是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驻沪单位两委委员按分工开展指导调研和走访慰问,积极推进各支部党建工作。

  十、关于对巡视整改后半篇文章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车辆维修费问题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完善规章制度,修订《办事处公务用车维修保养规定》《车辆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等,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管理

  十一、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挂账仍未清零问题的整改情况

  推动长期挂账应收账款清零。一是认真落实省领导关于稳妥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20217月《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相关资产划转至上海富浙实业有限公司交接协议》,8月已经收回相关款项,办事处的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应收账款已全部清零。二是向省财政厅上报下属建管中心岱山长涂账款作坏账核销处理,相关手续齐全,批复后冲销账务清零。

  十二、关于公款竞争性存放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规范公款竞争性存放。一是202110月,相关处室召开省委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巡视反馈问题进行自我检视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依据《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已于20215月将办事处(本级)1000万闲置资金及下属建管中心将200万元闲置资金分别存放入定期账户,期限12个月,利率2.1%

  十三、关于关于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本次省委巡视收到关于离退休人员住房补贴问题信访件,省政府驻沪办党组高度重视,对信访件中所反映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办事处20058月有关住房问题的专题调研情况,认为原省政府驻沪办党组所做的决定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符合实情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对离退休人员的关心关爱,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下一步,省政府驻沪办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深化巡视整改,做好做实后半篇文章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变,发扬钉钉子精神,对已经整改事项再跟进、再落实、再巩固。持续深化整改落实工作,坚持一抓到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落实成果,确保问题解决一个就巩固一个,防止问题反弹回潮,为巡视回头看做好准备。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建设。积极创建四强党支部,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功能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引导党员干部当好三个表率。深化清廉机关建设,抓好岗位风险点排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是以整改促发展,持续推进服务接轨上海。把巡视整改工作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抓好“1234”工作思路落实持续推动服务接轨上海工作以服务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为中心,全面融入上海建设,引导融入浙江发展,服务浙江新发展,服务上海新建设,服务在沪浙江人新通道,书写好接轨上海、服务长三角一体化、打造第二政策研究室、抓好外防输入、守卫浙江的疫情防控、推进机关系统性重塑四篇文章努力在重要窗口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和服务接轨上海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突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1-64728750;邮政信箱:上海市徐汇区安亭路12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电子信箱:zjszhb2022@126.com

中共浙江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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