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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指数"赋能 打造权力运行新生态

2026-03-19 10:11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在浙江省纵深推进清廉国企建设、深化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改革的背景下,如何将廉洁风险防控的软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评估、可预警的硬指标?浙江省交通集团高速公路杭州北管理中心交出了新的答卷近期,该中心探索构建的阳光指数评价体系全面投入试运行,以对权力运行实施精准画像的方式,为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打造清廉高效的现代化交通管理体系注入了新动能。

  “阳光指数聚焦权力运行全过程,将评价对象精准划分为管理中心本部与基层站所两大模块,实现监督全覆盖。管理中心本部围绕考核检查、预算管理、招投标等12项关键权力,细化68条评价细则基层站所则针对中心所、隧道所、驻地等不同单位类型,围绕履责、议事、用人等核心业务,量身定制4048条评价细则。每条细则均设定明确分值与扣分标准,抽象的廉洁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追溯的具体指标,从源头上织密制度笼子。

  为确保评价工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阳光指数评估创新构建了自我评价、民主评价、客观评价三位一体的立体评估模式。该模式融合“360全景扫描理念与大数据思维,有效打破了单一视角的评价局限。通过多维度数据采集与科学化权重计算,显著提升了监督评估的精准度、穿透力与公信力,是浙江省数字化改革在国有企业基层监督领域的一项具体而生动的创新实践,为推动监督工作从定性判断向定量分析转变提供了有效路径。

  “阳光指数最大创新在于成果转化运用。体系根据综合得分情况划分A90分以上)、B80-89分)、C80分以下)三个等级,对应实施蓝、黄、红三级预警管理。针对不同预警级别,分别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牵头,实施问题整改、提醒谈话、诫勉教育等分层分类处置,形成评价-预警-整改-提升的闭环管理机制。同时,将评价结果纳入党支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与绩效奖惩直接挂钩,真正实现压力传导与激励约束并重,推动监督责任层层压实。

  试运行期间,该体系已覆盖7个处室和9个基层站所,累计发现问题114项,提出管理建议8条。通过具体画像与动态预警,及时发现潜在廉洁风险,推动各单位即知即改、举一反三,完善制度规范至今,从食堂食材验收到公务车维修,从内部竞聘到路损理赔,一系列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均置于透明规范的监督之下,干部职工规矩意识、廉洁意识显著增强。

  “阳光指数评价体系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国企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也是响应全省清廉国企建设、探索公权力监督具体化的创新实践。下一步,杭州北管理中心将继续迭代完善机制,致力于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类制度、提升一域治理的目标,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浙江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筑牢坚实的清廉基石。

  (驻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