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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三位一体"筑牢清廉财政安全堤坝

2026-06-03 09:24 来源: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近日,象山县财政局财政项目支付审核中心工作人员在“智慧财政”系统收到一条预警信息,显示某单位存在异常支出。根据预警提示,该工作人员立即核实比对,确认系违规支出后予以退回处理,从源头上堵住了资金管理漏洞。

  财政,一头连着政府“钱袋子”,一头关系公众信任。近年来,象山县纪委监委以“清廉财政”为主线,推动监督责任与主体责任协同发力,从监督促廉、制度固廉、教育树廉三个维度系统构建防控体系,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堤坝”。

  高效预警、精准监管,是象山“监督促廉”实战成效的缩影。县纪委监委推动财政部门在“智慧财政”系统中完善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规则,对不得违规使用“三公”经费、不得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划款等情形进行实时预警,推动监督环节从事后向事中、事前前移,实现财政资金审批、支付、核算全流程透明管理。据县财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2025年系统共预警监控违规信息308笔,涉及金额870万元。在日常监督中,县纪委监委紧盯涉企补贴、单一来源采购、“三公”经费等高风险领域,督促职能部门深化“浙里报”“政采云”“浙里基财智控”等数字化平台应用,通过线上巡检、数据比对等方式,精准核查异常情况,不断提升监督穿透力与实效性。

  针对基层财政管理中的突出问题,该县纪委监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把脉开方”,梳理出部分单位经费管理不到位、往来款清理不及时等风险点,推动财政部门制定专项治理“路线图”,明确整改时限与责任单位。目前对县农业农村局、县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开展了会计评估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问题14个,均已督促整改到位“下一步,我们还将扩大检查范围,强化财会监督刚性”该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强化制度建设是“清廉财政”的根本保障。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在专项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在政府采购中存在规避招标、采购单位倾向性强、代理机构选择不规范等风险隐患。针对这些问题,县纪委监委向县财政局制发监察建议,推动其出台《政府采购开评标共同监管操作细则》等多个制度文件,通过严格采购计划审批、加强招标文件审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等方式,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采购行为。同时,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财政局定期向全县采购单位发布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案例风险提示单,强化警示震慑作用。此外,双方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与线索移送机制,目前已收到县财政局移送的相关问题线索2条,实现了内部治理与外部监督的有效贯通,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规范运行。   

  清廉建设,关键在人。该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监督优势,常态化开展廉政谈话、组织旁听庭审、编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推动县财政局全员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15个,制定防控措施10余条,进一步筑牢财政干部“不想腐”的思想防线针对乡镇(街道)财政干部业务不精、底线不牢等问题,联合审计、财政等部门推出“清风讲堂”系列培训,围绕财政资金监管与风险防范、预防职务犯罪等开展实战演练和案例教学,累计培训基层财政干部200余人次。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财政领域廉政建设,让每一分财政资金都在阳光下运行,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